建立税收数据大平台,畅通涉税信息交换渠道,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加强发改委、统计、财政、国土、房管、公安、工商、国地税等协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对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二手房交易以及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行业和税种实行源头监控,不断提升税源管控质量。通过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信息比对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效力,实现地方税源头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