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
2025年09月26日
(四)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
一是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补贴,逐步减少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各种补贴,让财政支农补贴更集中地落实到农民身上。二是应加大对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直接用于增强农业经济发展后劲,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三是应从偏重财政政策转到综合政策的利用上,充分发挥价格、信贷、税收、土地等政策的独特作用,形成全方位、多环节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四是应采用财政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突出抓好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构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方投入机制。五是应坚持政府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快推进农业事业单位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在妥善分流人员、维护大局稳定的基础上,转变相关农口部门职能,强化服务,精兵简政,逐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口及行政管理费用,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用于“三农”的比重,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与此同时,还要逐步提高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建立比较发达的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以科技带动农业发展,确保财政支农目标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