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税种分析税源构成情况

(一)按税种分析税源构成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12亿元。其中:(1)各项税收收入完成683884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比重为68.3%。在各项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地方部分152867万元)、营业税(85026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40%部分43288万元)、资源税(53284万元)、契税(155226万元)、耕地占用税(4200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8810万元)、车船使用和牌照税(38990万元)等8项税收599492万元,占各项税收收入总额的87.7%。(2)各项非税收入317332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比重为31.7%。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3193万元,国有经营资本收入7134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64653万元,专项收入35453万元,罚没收入245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