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市本级收入44.6亿元,居全省第5位,比南阳(53.9亿元)、新乡(52.9亿元)少9.3亿元和8.3亿元。许昌市本级收入占全市的33.8%,仅位于全省第10位,比收入总量相近的新乡(35.8%)、开封(38.0%)、濮阳(44.5%)、安阳(34.7%)、平顶山(34.4%)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