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顶山市税收收入完成839348万元,同比增收21867万元,增长2.7%。其中:主体税种收入完成477030万元,同比增收9563万元,增长2%,比税收收入增幅低了0.7个百分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低了3.1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8.3%,比2012年的47.1%低了8.8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6.8%,比2012年的68%低了1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