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高血压的处理

(三)特殊类型高血压的处理

高血压急症(hypertensive emergencies)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和显著升高(一般超过180/120 mmHg),同时伴有进行性心、脑、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

高血压急症严重危及患者生命,需做紧急处理。但短时间内血压急骤下降,可能使重要器官的血流灌注明显减少,应采取逐步控制性降压。一般情况下,初始阶段(数分钟到1 h 内)血压控制的目标为平均动脉压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在随后的2~6 h 内将血压降至较安全水平,一般为160/100 mmHg 左右,如果可耐受这样的血压水平,临床情况稳定,在以后24~48 h 逐步降低血压达到正常水平。降压时需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年龄、病程、血压升高的程度、靶器官损害和合并的临床状况,因人而异地制订具体的方案。

常用控制性降压方法如下。

1.吸入麻醉药降压·吸入麻醉药物对心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舒张血管平滑肌,使血压降低。其中,异氟醚对心肌抑制作用较轻,利于保证组织灌注,适用于术中短时间降压。如需长时间降压,多与其他降压药复合应用。

2.血管扩张药降压·硝普钠降压快速、停药后血压迅速恢复,大剂量使用时应注意监测动脉血气,避免代谢性酸中毒,同时注意可能发生硫氰酸中毒。硝酸甘油的效应虽然稍差,但在预防、治疗心肌缺血方面非常有效。对于心率较快的患者,艾司洛尔是不错的选择,但禁用于支气管疾病患者。尼卡地平较适用于支气管疾病患者,降压作用同时改善脑血流量,尤其适用于颅脑手术。乌拉地尔具有自限性降压效应,使用较大剂量亦不产生过度低血压,是诱导中度低血压(MAP 为70 mmHg)最合适的药物。拉贝洛尔不升高颅内压,能很好地维持生命器官的血流量,主要用于妊娠或肾衰竭时的高血压急症。

(作者 陈伟强,审校 黎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