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

(一)格拉斯哥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

GCS 已经成为评估颅脑损伤患者神经状态的标准和规范[11],它是一个3 ~15 分的评价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表8-2-2),对大脑皮质、脑干和网状激活系统进行了评估。其中睁眼反应监测了脑干觉醒机制,言语反应监测了大脑皮质和脑干的整合,运动反应监测了大脑皮质和脊髓的完整性[12]。但GCS 评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没有考虑到脑干反射和眼睛运动情况。根据总评分可分为:重度颅脑创伤(总分3 ~8 分)、中度颅脑创伤(总分9 ~13 分)、轻度颅脑创伤(总分14~15 分)[13]

最近有研究表明,GCS 评分中的运动反应部分(GCS-m)是一个更确切和简单的评估手段。与GCS-m 评分相比,对于严重创伤的诊断,GCS 总分≤13 分可能更为敏感但特异性较低;两者之间小的差异并没有大的临床意义,但GCS-m 评分在临床工作中更容易实施。

表8-2-2 格拉斯哥评分(G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