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临床研究基础上的围手术期处理建议
1.术前准备
(1)术前对装置进行检测:根据美国心脏协会指南和美国麻醉医师协会的临床指南[21],对装有PM 或ICD 患者,术前必须让有资格的权威机构对起搏器或除颤器进行正规、彻底的专业检测。对之前发现过问题的患者更应给予特别关注,尤其是发生器或导联曾被警示或召回、患者的症状或身体条件发生改变、经常受到植入的ICD 的抗快速心律治疗的患者。
(2)围手术期程序重设:2007 年ACC/AHA 指南并不包括围手术期程序重设,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重设起搏功能程序(表8-7-4)。具有机械心率感应器的PM 或ICD 在起搏/除颤器受压或在胸壁操作时可能会增加起搏心率。为了避免术中不必要的治疗,尤其是每分通气量感应器存在时,通常应该关闭心率增强或心率感知装置。
表8-7-4 可能需要重设起搏功能程序的情况
(3)对带起搏器的患者,麻醉前应了解:①患者心脏病的诊断和现状;②带起搏器前后的血流动力学和心律情况;③起搏器的种类和性能;④手术中需准备的急救特殊药物。
(4)麻醉手术对起搏器的影响及应注意的问题:带起搏器的患者术前可能存在的问题[8]如下。
1)洋地黄:许多带起搏器的患者已用洋地黄治疗,如果心功能尚可者,术前以停用洋地黄为妥;如果心功能不良,则可继续洋地黄治疗。
2)普萘洛尔等β 肾上腺素能阻滞药:是否适用,目前尚未统一。有人主张术前24 h 停用普萘洛尔;有人认为麻醉手术中存在内源性儿茶酚胺释放,继续应用普萘洛尔可能产生一定的有利作用。
3)颠茄类药:有人认为阿托品引起自发心率增快,可能与起搏器频率产生竞争而导致心律失常。但作为麻醉前用药仍有使用的必要,为避免心率增快,可用东莨菪碱。
4)对需要带临时起搏器的患者,静脉起搏导线最好在2 日前插入,以期使导线与皮下等组织之间形成一定的粘连,从而使导线不易从心室壁脱落。此外,在搬运患者,或安置麻醉和手术体位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避免对导线有任何牵拉动作。
5)带永久性起搏器者,在安装后2 周至3 个月期间,起搏阈值尚未稳定,因此最好在阈值稳定以后再手术。
6)麻醉前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精神状态、循环功能等情况而定,以不使呼吸、循环抑制为准,可用安定和东莨菪碱。
2.术中治疗及保护
(1)监测与急救:对带起搏器的手术患者需常规监测心电图、脉搏波、动脉血压、中心静脉压,并备妥急救药品和除颤器等。ECG 仪最好用带起搏按钮的心电图仪,以便同时显示ECG 波形和起搏刺激信号。如用普通心电图仪,因R 波外,起搏刺激信号也触发计数器,故心率显示的误差可能很大。注意关闭ECG 监测仪的“干扰过滤”作用。
(2)术中体位:宜取适当头低体位,以利于静脉回流。在搬动患者或安置手术体位时,除应避免低血压外,还要特别注意起搏导线和电极不受任何牵扯或张力,防止电极与起搏器或与患者脱离。
(3)外来电源和电磁波与起搏器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应予重视。外来电源和电磁波可能干扰起搏器正常工作,尤以电灼器、电刀或电凝器对起搏器的影响为明显。一般来讲,双极和固定频率起搏器不易受外界电磁波干扰,可保持其固有频率,但仍应警惕在连续的强电磁干扰下,有可能使多数同步起搏器转变成非同步起搏器。近年高质量起搏器都已安置滤器装置,可除去外界电磁干扰,或于强磁波干扰下转变为固定频率型起搏器,但仍有在电烧或电切情况下发生室性期前收缩和心室颤动的可能。因此,应强调以下几点。
1)在应用电灼、电凝时,其电极板应尽量远离起搏器,手术部位也应远离起搏器。
2)在应用除颤器时,应酌情尽量选用低电能除颤,且在除颤时,除颤器电极与起搏器电极之间应构成直角,以防相互干扰。
3)对术中所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和监测仪,应特别注意防止漏电,因外界来的微弱漏电电流,可通过起搏导线电极传至心内膜,具有诱发心室颤动的危险。1 mA 60 Hz 以下的电流,对人的手指皮肤可毫无感受,但心脏在接受200 mA 60 Hz 微弱电流刺激时,即足以诱发心室颤动。为安全计,对带起搏器的患者,手术中以尽量避用电烧和电刀为宜。
4)电刀使用方面:应避免单极电刀的使用;如有可能,使用双极电刀;如不可能,“单纯切割”(单极电刀)比“混合”或者“电凝”好;如果电刀导致室性过感知,起搏静止或快速心律,应限制无节律期或对心脏起搏/除颤器进行程序重设。
(4)麻醉操作方面:胸部中心静脉导管置入时,应在心电图严密监护下进行,对于ICD 应关闭抗快速型心律失常治疗功能。因为有报道不恰当的电击可导致患者损伤[22]。
(5)药物准备方面:备好各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备用新起搏器及除颤设备。一旦起搏器失灵,可使用药物补救。如备好异丙肾上腺素等抢救药物,当起搏器失灵时,可用异丙肾上腺素20~100 μg 静脉推注或1 ~20 μg /min 静脉滴注。无效者可选择胸外无创体外心脏起搏作为术中保护性起搏。电流沿室腔起搏器导线或电极传入时可诱发心房颤动。
3.术后并发症的预防
(1)ICD 患者应监护至抗快速心律治疗恢复为止。
(2)术后装置检测:术后由有资格的权威机构进行装置检测,某些心律增强可以重新启动,确定最佳心率和起搏参数。任何通过程序关闭快速型心律失常治疗功能的带ICD 病例术后必须监测装置,这也应该成为对受到过电磁干扰患者的处理标准。对于不使用单极电刀、无输血、少量输液治疗、无重大问题发生的病例,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也不要求术后对起搏/除颤器进行检测。
4.干预措施对患者围手术期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的影响·经术前对心脏功能充分评估,采取应急措施,选择良好的麻醉,术中安全使用电设备,保障起搏器功能稳定,发现心律失常及时处置,一般均可顺利完成手术。然而,应认识到心脏起搏器虽能提高心率、改善循环功能,但对手术的创伤、出血或麻醉对血流动力学改变不能起到相应代偿反应。相关资料指出,术后相关干预措施应注意[23]。
(1)术后继续监测心电图24~48 h,对于安装永久起搏器的患者,术后即刻或24 ~48 h 测试起搏器功能;对于安装临时起搏器的患者,术后心电图监测24 h 未发现严重缓慢型心律失常,自主心率维持在55 次/min 以上,即可关闭起搏器。术后48~72 h 如心电图稳定就可拆除起搏器。拆除起搏器后应常规进行监护,注意生命体征变化,继续进行护心、扩冠、支持等治疗。
(2)指导患者自我监测:首先教会患者自我检查脉搏,每天至少早晚各1 次,脉搏若比原起搏心率少6 次以上,如感到胸闷、心悸、头晕、头胀、水肿、乏力及其他不适,则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
(3)适当控制输液量和速度,一般每日输液量不超过2 500 mL,滴速不超过3 mL/min。
(4)注意使用镇痛药,一般用至术后24 ~36 h 或放置止痛泵,避免过强疼痛影响心脏功能。
(5)预防起搏器植入后的并发症,如感染、栓塞、起搏器综合征、起搏器频率奔放,以及电极移位、断裂等并发症。一旦出现,应立即给予相应处理。
(6)研究认为,起搏器放置时间越长,起搏器依赖、感染、栓塞等并发症的概率越高。注意保持人工心脏起搏器埋植处及导线引出处皮肤清洁、干燥,并避免撞击。
(作者 刘德昭,审校 关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