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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7日
- 一、民法总则
-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孩子因家人被隔离而无人照料的,哪些部门有义务照料孩子?
- 2.14岁的孩子购买电脑后,商城可以要求其父母在多长时间内对其购买行为予以确认?
- 二、物权
- (一)通则
- 3.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照片发到微博上吗?
- 4.买房人超过3个月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预告登记还有效吗?
- (二)所有权
- (三)用益物权
- 15.居住权的设立,仅签订居住权合同就可以了吗?
- 16.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条款?
- 17.已设立居住权的住宅能否出租?
- 18.房屋上设立的居住权有存续期间的限制吗?
- (四)担保物权
- 19.承包人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吗?
- 20.被抵押的财产经合理转让后,抵押权人能否向购买人主张抵押权?
- 21.某一财产上同时设立了抵押权和质权的,其清偿顺序该如何确定?
- 22.在合同中约定了流质条款的情况下,质押物能直接归债权人所有吗?
- 23.以股权出质的,质权何时设立?
- 24.以知识产权出质的,该质押在何时生效?
- 25.当事人以汇票出质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 26.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何时设立?
- 27.修理厂留置汽车后,在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修理厂应该给予债务人多长时间履行债务?
- (一)通则
- 三、合同
- (一)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28.电子邮件能否被认定为书面合同?
- 29.基金招募说明书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30.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何时发生效力?
- 31.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还是承诺?
- 32.在网络交易中,合同何时成立?
- 3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没有主营业地的,合同的成立地点如何确定?
- 34.意向书能作为预约合同吗?
- 35.邮寄电脑丢失,因快递员未提示说明而未保价的,能否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 36.合同应该报批而未报批,致使合同未生效的,无责任方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吗?
- 37.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被代理人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吗?
- (二)合同的履行
- 38.因买家变更收货地址增加的配送费用,应该由谁负担?
- 39.在中国,餐馆可以拒收美元吗?
- 40.当事人应如何行使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
- 41.共有财产管理不当致人损害的,共有人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42.无法确定合伙人之间的债务份额的,该怎么办?
- 43.某个连带债务人抵销债务的,其他债务人还需要偿还抵销的债务吗?
- 44.债权人免除某个连带债务人的债务后,其他连带债务人还需偿还这部分债务吗?
- 45.连带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混同时,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还继续存在吗?
- 46.连带债权人实际受领债权后,应该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吗?
- 47.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当债务人履行违约时,第三人是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 48.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 49.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可以解除合同吗?
- (三)合同的保全、变更与转让
- 50.债务人欠钱到期不还,也不向正在破产清算的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能替其申报吗?
- 51.债权人发现债务人不还钱,还为他人做担保的,怎么办?
- 52.当事人违反约定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行为有效吗?
- 53.债权转让后,履行费用增加的,由谁来承担增加的费用?
- 54.债权人对债务转让未作表示的,算同意还是不同意转让?
- 55.第三人自愿加入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未拒绝的,第三人应该对全部债务负清偿责任吗?
-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与违约责任
- 56.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一定会消灭吗?
- 57.当事人约定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出租人行使解除权有期限限制吗?
- 58.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法院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何时起解除?
- 59.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该如何清偿到期债权?
- 60.提存物按规定归国家后,债权人还能取回吗?
- 61.违约责任中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 62.债权人迟延受领的法律后果应当由谁来承担?
- (五)买卖合同及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 63.商品有效使用期届满需要回收的,由谁来负责?
- 64.买卖双方签订分期付款的合同,买方不按时付款的,卖方能否解除合同?
- 65.在试用买卖中,商品毁损的,损失由谁承担?
- 66.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将标的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能取得所有权吗?
- 67.汽车所有权转移前,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卖方能否收回汽车?
- 68.供电企业可以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吗?
- 69.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不经通知中止供电吗?
- (六)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
- 70.赠与合同在何种情形下不得撤销?
- 71.企业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还需要支付利息吗?
- 72.未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时,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 73.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要一直承担保证责任吗?
- 74.转让债权时,没有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还需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吗?
- 75.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不能转让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保证责任还存在吗?
- 76.债务人的好友愿意帮助其分担部分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就该部分免除保证责任吗?
- 77.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当如何分担?
- 78.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保证人可以在抵销权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吗?
- (七)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79.租房时只要没有书面合同,就算不定期租赁吗?
- 80.因承租人的过错导致房屋设施毁损的,出租人应该出钱维修吗?
- 81.房东将房屋卖给亲弟弟的,租户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 82.房东卖房子时没有通知租户,租户可以主张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吗?
- 83.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共同经营的人能否继续租赁?
- 84.房屋到期后,第三人想要租下该房屋,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吗?
- 85.通过虚构租赁物的方式设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效吗?
- 86.融资租赁物未办理登记,第三人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87.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的,出租人能否以此为由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 88.买卖合同因情势变更被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否有权向承租人主张相应赔偿?
- 89.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最终归属于承租人,但是偿还过程中承租人无力清偿,融资租赁物该如何处理?
- (八)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90.什么是保理合同?保理合同能采用口头形式吗?
- 91.债务人能否以应收账款不存在来对抗保理人?
- 92.保理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私下清偿行为是否有效?
- 93.在保理合同中,有无追索权对保理人有何影响?
- 94.一个债权上设立了多个保理合同的,如何实现保理人的权利?
- 95.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方该如何处理?
- 96.发包人不履行协助义务,使得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承包人可以如何处理?
- (九)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与委托合同
- 97.“霸座”行为违法吗?
- 98.车票丢失后补办还收费吗?
- 99.飞机起飞时空姐有权要求乘客将手机关机吗?
- 100.长途客运车在路上抛锚,司机可以要求旅客下车并且自行离开吗?
- 101.委托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受托人可以转让吗?
- 102.在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受托人开展正常工作所需费用由谁负担?
- 103.委托人对转委托追认的,可以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履行义务吗?
- 104.委托合同解除的,解除方应就哪些损失对对方进行赔偿?
- (十)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
- 105.无偿帮他人保管的行李丢失,保管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106.仓储合同自何时成立?
- 107.交付和提取仓储物时,仅凭仓单就可以吗?
- 108.物业公司的公开承诺,是否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 109.物业公司能否将业务委托给其他公司?
- 110.业主房屋遭窃,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111.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开哪些事项?
- 112.不用电梯可以少交物业费吗?
- 113.物业公司以停水的方式催交物业费是否合法?
- 114.设立居住权,是否需要告知物业?
- 115.业主能否更换物业公司?
- 116.合同到期后仍继续服务,物业公司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117.旧物业合同终止后新物业接管前,应当由谁来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 (十一)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 118.绕过中介人直接和房主签约,能省下中介费吗?
- 119.合伙企业马上就要解散了,合伙人可以分割财产吗?
- 120.合伙事务执行人依据合同要求合伙企业支付报酬合理吗?
- 121.合伙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该如何分配?
- 122.合伙人的债权人有权代合伙人请求合伙企业分配利润吗?
- 123.对于不定期合伙合同,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吗?
- 124.合伙人死亡后,合伙合同就终止了吗?
- (十二)准合同
- 125.帮邻居抢收晾晒的粮食,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邻居赔偿吗?
- 126.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是否可以随意中断管理?
- 127.无因管理人通知受益人后,对方没有及时回信,管理人应当“管理”吗?
- 128.因无因管理所得的财产是否应当及时交给受益人?
- 129.债务人错把钱打给了其他债权人,该债权人应当返还吗?
- 130.在什么情况下受损失的人可以要求不当得利人既返还所得又赔偿损失?
- 131.不当得利被无偿转送给第三人的,还可以追回吗?
- (一)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四、人格权
- (一)一般规定
- 132.人格权一般包含哪些内容,民事主体可以放弃自己的某项人格权吗?
- 133.死者的人格权应由谁来维护?
- 134.人格权受到侵害的,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权利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 135.因违约损害他人人格权的,违约方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
- 136.姓名权被侵害而自己无力阻止时,怎么办?
- 137.侵犯他人人格权后拒绝道歉,难道就对侵权人束手无策了吗?
- (二)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 138.警察救人是法定义务吗?
- 139.谁有权决定捐献器官?应采用什么样的方式?
- 140.儿女可以决定捐献去世父母的器官吗?
- 141.为生孩子而买卖精子或卵子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 142.“基因编辑婴儿”合法吗?
- 143.为研制的新药进行临床试验的,应该履行怎样的手续?可以对受试者收费吗?
- 144.被性骚扰后,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获得救济?
- (三)姓名权、名称权与肖像权
- 145.为了博眼球给孩子取名为“仲二病”,能够申请上户口吗?
- 146.孩子可以选取自己父母姓氏以外的其他姓氏吗?
- 147.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是对他人姓名权的侵犯吗?
- 148.冒用他人网名侵犯他人姓名权吗?
- 149.只有自然人才有姓名权吗?
- 150.企业变更名称后,之前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吗?
- 151.什么是肖像权?肖像常见的载体有哪些?
- 152.擅自将他人的丑照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是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吗?
- 153.真人油画像的作者展出画作的,需要经过画中人的同意吗?
- 154.凡就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条款产生争议的,都应该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吗?
- 155.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照片?
- 156.未约定使用期限的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肖像权人怎样才可以解除?
- 157.人的声音也受法律保护吗?
- (四)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
- 158.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某人不守承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吗?
- 159.撰写不实新闻毁坏他人名誉的,应当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 160.因新闻报道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而要求电视台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
- 161.小说情节与真人真事相似,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 162.银行信用评价不当,侵犯他人什么权利呢?
- 163.发现自己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被记载的,当事人可以怎样做?
- 164.自家门上的摄像头可以照到邻居家,侵权了吗?
- 165.何种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
- 166.是否可以随意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 167.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 168.改编他人遭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但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化名处理的,是否属于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 (一)一般规定
- 五、婚姻家庭
- (一)一般规定
- 169.“优良家风”被写入法律了吗?
- 170.可以借“收养”的名义买卖未成年人吗?
- 171.“亲属”在民法上指的是什么?
- (二)结婚
- 172.我国法律还鼓励晚婚晚育吗?
- 17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人能结婚吗?
- 174.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 175.凡是无效的婚姻,当事人都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 176.受胁迫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
- 177.婚前故意隐瞒自己不能生育的事实的,对方知道后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吗?
- (三)家庭关系
- 178.在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方面,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吗?
- 179.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180.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181.专利转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182.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得到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183.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将大额财产赠给他人,妻子可以将财产追回吗?
- 184.在离婚时,丈夫可以不承担妻子向他人借钱购买名牌包的欠款吗?
- 185.岳父患重大疾病后,女婿拒绝支付医药费,女儿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 186.子女可以阻止父母离婚吗?
- 187.非婚生脑瘫患儿应该由谁来履行抚养义务?
- 188.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
- (四)离婚
- 189.所有的离婚方式都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吗?
- 190.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女方搬回娘家居住,多久之后可以达到准予离婚的条件?
- 191.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以什么为标准?
- 192.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呢?
- 193.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未出轨一方能够多分财产吗?
- 194.全职照顾家庭的妇女在离婚时能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吗?
- 195.离婚时,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应给予另一方以帮助?
- 196.离婚后发现前夫曾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起诉请求再次分割的,有时间限制吗?
- (五)收养
- 197.已满16周岁的孩子还能被收养吗?
- 198.夫妻在育有一子的情况下,还能收养其他孩子吗?
- 199.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人能收养孩子吗?
- 200.单身女性收养男童,需要符合有年龄差距的条件吗?
- 201.成立或者解除收养关系时被收养人年满多少岁的,应该征得其同意?
- 202.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可以要求亲生父母支付抚养费吗?
- (一)一般规定
- 六、继承
- (一)一般规定与法定继承
- 203.贪污所得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204.口头上说放弃继承资格算数吗?
- 205.欺骗老人订立遗嘱,幡然醒悟之后取得老人谅解的,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 206.外甥女可以继承姨妈的遗产吗?
- (二)遗嘱继承和遗赠
- 207.老人可以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社会组织吗?
- 208.什么是遗嘱信托?
- 209.怎样才能使打印的遗嘱生效?
- 210.以录视频的方式订立遗嘱的,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 211.遗嘱公证之后自行更改了遗嘱内容的,应以哪份遗嘱为准?
- 212.醉酒时可以为他人见证遗嘱吗?
- 213.在遗嘱中将房屋的归属确立后,又将房屋卖掉,那么这份遗嘱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 214.遗嘱中规定将全部财产给一人,部分遗产附带相关义务的,继承人如拒绝履行义务,还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 (三)遗产的处理
- 215.遗产管理人的确定程序是什么?
- 216.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 217.遗产管理人因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吗?
- 218.遗产管理人可以得到报酬吗?
- 219.转继承的前提是什么?
- 220.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遗产如何处理?
- 221.孩子出生后旋即死亡的,留给胎儿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 222.老人可以和养老中心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 223.死者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年幼的孩子还能分到遗产吗?
- 22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后,究竟作何之用?
- 225.在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和遗嘱并存的,由谁来承担死者的债务?
- (一)一般规定与法定继承
- 七、侵权责任
- (一)一般规定与损害赔偿
- 226.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准侵权行为”,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 227.因被侵权人自身过错造成同一损害的后果扩大的,侵权人是否要对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 228.打排球时不小心受伤,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229.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包含在侵权损害赔偿费用之内吗?
- 230.因损毁照片导致顾客精神损害的,顾客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231.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
- 232.如果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受到损害的一方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 233.分期支付赔偿款的,一定要提供担保吗?
- (二)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三)产品责任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241.缺陷产品未及时下架导致损害扩大的,扩大损害部分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 242.产品被召回,由此支出必要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 243.司机把非自己名下的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亲戚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司机需要承担责任吗?
- 244.车辆被冲抵欠款但未过户的,债权人开车撞伤他人,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 245.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盗抢车辆,后撞伤路人的,责任谁担?
- 246.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谁承担?
- 247.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免费搭车人受伤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四)医疗损害责任
- 248.手术前,仅仅签字,却不知道具体风险的,该签字有效吗?
- 249.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丢失病例的,如何定责?
- 250.医院或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 251.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 (五)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 252.企业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能否请求惩罚性赔偿?
- 253.企业不履行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的,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254.公益诉讼要求污染企业作出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 (六)高度危险责任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 255.具有强腐蚀性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有重大过失的,占有人或使用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 256.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但非重大过失的,经营者能减轻责任吗?
- 257.安全措施不足,警示义务履行不充分的,高度危险作业管理人还能减轻责任或免责吗?
- 258.遛狗时没有拴狗绳,狗被“逗”后咬伤人的,狗主人可以减轻责任吗?
- (七)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 259.大桥倒塌,建设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大桥无质量问题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260.高空坠落物品导致他人受伤的,应该按照怎样的规则追究赔偿责任?
- 261.在公共道路上晒粮食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 262.果实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
- 263.道路施工挖坑致人损害,谁来担责?
- (一)一般规定与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