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法院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何时起解除?

58.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法院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何时起解除?

案例

2018年3月5日,某服装自营店与某商场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2018年3月7日至2021年2月21日,租金为每月3万元,按季度支付,如果连续两个季度未支付租金,则商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商场为某服装自营店提供了场地,但该服装自营店连续多次欠缴租金。某商场多次催告该服装店,但都没有结果。于是,某商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判决某服装自营店搬离商铺,并要求某服装自营店支付欠缴租金、滞纳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某服装自营店确实违约且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于是,法院支持了商场的诉讼请求。那么,该商铺租赁合同自何时起解除呢?

解析

解除是终止合同之债的法定事由之一,其行使方式分为意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其中,意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对解除条件进行了约定,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即解除。而法定解除是指合同的解除条件直接由法律加以规定。当事人在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但如果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而是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在法院对主张进行确认后,合同在何时解除呢?

根据《民法典》第565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在上面的案例中,某商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法院经调查审理后发现,某服装自营店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符合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于是,法院对某商场的诉讼请求予以了确认。根据上述规定,以诉讼方式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在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即自某服装自营店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时起,该商铺租赁合同解除。(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