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博眼球给孩子取名为“仲二病”,能够申请上户口吗?

145.为了博眼球给孩子取名为“仲二病”,能够申请上户口吗?

案例

仲某是一名短视频博主,平时靠拍搞笑视频吸引观众流量、直播带货赚取收入。通过对比视频播放数据,仲某发现网上一些人喜欢看新奇、搞笑的视频解压、消遣。前一段时间,仲某苦于想不到新的搞笑视频内容,正好刚刚出生不久的儿子要去上户口,于是仲某想拍个给儿子取名为“仲二病”(谐音“中二病”)的搞笑视频,以此引发热议,吸引观众流量,之后再去派出所将儿子的名字改过来。那么,为博眼球给孩子取名为“仲二病”,能够顺利申请上户口吗?

解析

姓名实质上是为了进行个体区分而取的一个代号,每个自然人都依法享有姓名权。在发展过程中,姓名权中还包含了人格尊严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人的姓名选取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也开始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在一个文明社会,姓名体现的不仅是自然人在法律上的自由选择权,还关乎公序良俗和人格尊严。对此,《民法典》第1012条在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决定、使用、变更和许可他人使用权的同时,对自然人的权利进行了限制,即不得违背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以此规制不文明行使姓名权的现象。

本案例中,仲某为了博取大众眼球,将严肃的取名行为视为儿戏,这不仅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挑战,派出所是不会通过仲某给孩子取名“仲二病”的申请的。(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