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或者解除收养关系时被收养人年满多少岁的,应该征得其同意?

201.成立或者解除收养关系时被收养人年满多少岁的,应该征得其同意?

案例

小东出生于2013年1月,2016年,其父董某由于犯抢劫罪被判刑5年。从那以后,小东便与母亲隋某一起生活。隋某认为小东是一个巨大的负担,经常虐待和辱骂小东。小东慢慢长大,他开始梦想着逃离这个家。2021年3月,隋某扛不住巨大的经济压力,和邻居的闲言碎语,也没有信心为小东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于是决定将小东送养给愿意收养他的蔡先生和王女士。隋某和蔡先生以及王女士征求小东的意见,小东向三人表示自己愿意被收养。就这样,小东被蔡先生和王女士收养了。小东来到了新家,虽然新家的经济条件好了很多,小东却依然怀念和母亲隋某生活的日子,隋某也后悔将小东送养。过了半年,小东的父亲出狱了,小东想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成立或解除收养关系时,被收养人年满多少岁的,应当征得其同意?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04条的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遵守双方自愿的原则。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民法典》第1114条第1款的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也就是说,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年满8周岁的,要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原则上不得解除与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收养人可以解除与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此外,如果养子女已经8周岁以上,还要看养子女是否愿意解除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东年满8周岁时自己同意被收养,与养父母成立了收养关系。后来,小东想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只要送养人隋某与收养人蔡先生和王女士达成协议,并且小东同意解除与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就可以实现他的愿望,回到父母身边。

条文(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