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时可以为他人见证遗嘱吗?

212.醉酒时可以为他人见证遗嘱吗?

案例

石某在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由于工作能力强,石某很受上司胡某的器重,胡某经常带他出去参加各种活动,让他开拓眼界。由于胡某和石某一起经历了公司的风风雨雨,所以二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一转眼,胡某到了快要退休的年纪,由于不希望日后自己的子女为了财产的分割闹得不愉快,便准备立一份遗嘱。2021年3月,胡某与妻子金某立下了一份视频遗嘱,载明二人名下的房产由儿子胡甲继承,女儿胡乙继承100万元存款。2021年3月9日,胡某找到好朋友曲某以及石某作为遗嘱见证人,曲某爽快地答应了,但是石某却以自己喝了酒不太清醒为由拒绝做胡某的遗嘱见证人。那么,醉酒时可以为他人见证遗嘱吗?

解析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是我国法定的五种遗嘱形式。除自书遗嘱外,其他四种遗嘱都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人的证明对于遗嘱的效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对见证人的资格进行一定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1140条的规定,有三类人员不能做遗嘱见证人。第一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第二类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在这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类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主要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继承人或受遗赠的债权人等。

在上面的案例中,石某醉酒后处于不清醒的状态,属于不具有见证能力的情况,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如果胡某执意让石某作为见证人,可以等他恢复意识后邀请他作为遗嘱见证人。

条文(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