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照片发到微博上吗?

3.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照片发到微博上吗?

案例

朱先生从小家境贫寒,很早便来到大城市打工,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成了一名青年企业家。然而,今年朱先生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资金问题,他便找到生意伙伴王先生借款100万元。王先生同意了朱先生的请求,但需要他将位于郊区的一栋别墅作为抵押。于是,二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朱先生顺利拿到100万元借款。王先生为了炫耀,将朱先生的不动产权证书拍照发到了微博上。朱先生看到之后要求王先生删除此条微博。那么,朱先生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照片发到微博上吗?

解析

不动产权证书是确定房主对房屋享有权利的根据,记载了房主和房屋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果随意公开,将会泄露房主的个人信息。《民法典》第216条第1款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同时,该法第219条强调,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由此可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公开不动产登记簿,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也不能公开、非法使用债务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在上面的案例中,虽然朱先生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了王先生,但王先生作为抵押权人不能擅自将朱先生的房产证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公开,这样很可能造成朱先生个人信息的泄露。朱先生可以要求王先生立即删除微博,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第二百一十九条 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