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呢?

192.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呢?

案例

小王与小吴经人介绍后认识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孩子出生后,双方在养育孩子的问题上经常发生分歧,而且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二人经常会因为生活琐事吵得不可开交。他们越来越觉得彼此性格不合,最终,在孩子1岁3个月时,二人一致决定离婚。但是,双方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执不下,都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认为孩子跟随自己更有利于他的成长。二人协商无果,最终诉至法院。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哪一方呢?

解析

夫妻双方如果育有子女的,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明确的关键问题。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民法典》作出规定,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同时,子女已满8周岁的,在判决时应当尊重子女本人的意见。

此外,由于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比如离婚时孩子虽然不满两周岁,但是如果交给母亲抚养并不适合;又如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但是一方符合优先获得抚养权的条件的;再如孩子自小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身边长大;等等。对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至第48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可依据其条款进行对号入座。

在本案例中,小王和小吴决定离婚时,儿子不满两周岁,法院原则上应当判决孩子由其母亲小吴抚养。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https://www.daowen.com)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