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络用户实施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案例
吴女士是一位时尚潮酷宝妈,经常会在网上给孩子和自己挑选一些漂亮的衣服。一次,吴女士对自己在某家网络店铺买的亲子装非常满意,便和女儿穿上亲子装拍了很多照片。店铺商家承诺,如果客户上传优质照片到“买家秀”中,就会给客户一定的“感谢费”。吴女士便将自己和女儿的照片上传到了“买家秀”中,商家给了吴女士20元的奖励。一段时间后,吴女士偶然发现自己购买的那款亲子装的宣传首页上,使用了自己之前上传的照片,吴女士非常生气,立即要求商家删除。商家却认为,这是吴女士自愿上传的照片,而且当时已经向吴女士支付了“感谢费”,因此拒绝了她的请求。那么,此时吴女士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解析
在网络信息时代,一个不经意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当发生网络侵权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求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第1195条明确规定,发生网络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时,应当提供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与相关网络用户取得联系,并采取必要措施;如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权利人在通知之前,应当确认好侵权的信息,否则,一旦错误通知给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例中,吴女士有权要求某店家删除自己及女儿的照片,在遭到拒绝的情况下,可以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其在发出通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某网店侵权的初步证据,如自己的照片、网店侵权的图片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吴女士举报后,应当及时与侵权店家取得联系,并在核实证据后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条文(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