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村里的土地,应该如何补偿?

5.征收村里的土地,应该如何补偿?

案例

覃某所在村位于城市近郊,离市区仅两公里。近年来,城镇化规模发展迅速,该村被政府划入开发区,准备进行商业园区建设。该村占地面积约2000亩,有300户村民。覃某家在早年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修盖了一座200平方米的房子,进行了简单的装修,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2021年1月,开发区管委会正式进行征地补偿工作,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覃某及部分村民对征地补偿内容、归属、分配等存在疑问,导致前期的登记工作推进困难。为加快征收进度,开发区管委会准备为村民召开一场咨询解答座谈会。那么,征收村里的土地,应当如何补偿呢?

解析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民集体。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可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征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规划、开发,并根据相应的标准规定给予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人等利益相关人一定的补偿。土地是农民维持生活、进行生产的基础,应当依法、足额、及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在征地过程中,需要明确征地赔偿项目及赔偿费用的归属等问题,以此保障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243条第2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赔付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形成补偿款分配方案;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根据村民个人情况有所差异;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在上面的案例中,覃某所在村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获得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覃某会获得青苗补偿费、村民住宅补偿费等。此外,覃某因承包土地被征收,无法进行生产生活,还会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费。(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