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还鼓励晚婚晚育吗?

172.我国法律还鼓励晚婚晚育吗?

案例

杨某大学毕业后因为成绩优异、气质出众,成功应聘到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薪资待遇丰厚,工作两年后就买了车,付了房子的首付。杨某在一次与朋友的聚会中认识了21岁的小沐,杨某见小沐知书达理、温婉可人,遂向其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小沐觉得杨某身高、长相和工作都还不错,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两个月后二人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杨某觉得两人感情发展顺利,各方面也都合适,便在两人恋爱一周年纪念日的当天向小沐求婚。没想到,小沐虽然当场答应了杨某的求婚,但告诉杨某要等到自己25岁之后再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说是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杨某很疑惑,国家现在不是已经取消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了吗?那么,请问我国法律还鼓励晚婚晚育吗?

解析

在新的社会、经济人口发展形势下,2015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取代“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这表明,我国在新形势下从限制生育转向鼓励夫妻自主生育,以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对此,《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删除了《婚姻法》中“实行计划生育”和“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的规定。由此可知,国家已经取消了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我国法律也不再专门规定“鼓励晚婚晚育”。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沐关于“响应国家晚婚晚育号召”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不仅2015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而且《民法典》中也没有“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的规定。可见,我们法律不再鼓励“晚婚晚育”。(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