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前提是什么?
2026年01月27日
219.转继承的前提是什么?
案例
王某与妻子洪某经营了一家水果店,因为经营有方,生意非常红火,攒下了200万元的家底。王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王甲,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叫小彬;小儿子叫王乙。2021年2月,王某不幸病逝。王甲在处理父亲的后事时,突遇车祸离世。小彬随即提出由自己继承爷爷王某遗产中应由父亲王甲继承的份额,王甲的妻子董某也要求分割王某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但均遭到王乙的反对。王乙认为,哥哥王甲已经去世,王某的遗产应由自己和母亲洪某继承,小彬及董某均无权继承。小彬和董某遂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要求分割遗产。那么,小彬、董某可以继承王某的财产吗?这种继承的前提是什么?
解析
《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了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原因尚未实际取得遗产就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实际上是两个继承连续发生,一并处理。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被称为转继承人。转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死亡时尚未取得遗产。
在上面的案例中,在王某死亡后,由于其没有留下遗嘱,因此王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应由其妻洪某、大儿子王甲和小儿子王乙继承。但是,由于在遗产分割前,王甲突遇车祸死亡,这时便发生了转继承,即王甲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小彬和董某继承。(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