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将房屋卖给亲弟弟的,租户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81.房东将房屋卖给亲弟弟的,租户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案例

小雪自大学毕业后就租住在王阿姨的房子里,租房合同每年都自动续。在居住期间,小雪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装修房子,房子也被装修得十分漂亮。几个月前,小雪向王阿姨提出想购买王阿姨的房子,王阿姨回复现在还不想卖。但是昨天王阿姨通知小雪,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租,因为房子已经卖给了自己的亲弟弟,并且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小雪十分生气,提出自己有优先购买权,要求以同样的价格得到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在王阿姨将房子卖给其亲弟弟的情况下,小雪还有优先购买权吗?

解析

在出租房屋期间,如果房东擅自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售卖给第三人,很可能会损害承租人的利益。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第726条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可以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因为承租人正居住在房屋中,赋予其优先购买权可以简化交易程序,节约交易成本。而且由于承租人的居住环境已经稳定,赋予其优先购买权可以避免出租人任意处置房屋导致承租人的生活成本增加。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同样兼顾了房屋所有人的利益。《民法典》第726条还规定,在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表示购买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外,当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因为近亲属之间的房屋买卖,成交价格往往会低于市场价,这时如果保障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会损害出租人的利益。

在上面的案例中,王阿姨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给自己的亲弟弟,属于出卖给近亲属,这时小雪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