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

176.受胁迫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

案例

晓云从小学习成绩优异、长相漂亮,但是她的父母却体弱多病,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晓云大学毕业后,父亲忽然病重,无钱医治,晓云为了给父亲治病四处借钱。同村的老李中年丧妻,家境富裕,借了一笔钱帮助晓云给父亲治病。不幸的是,晓云父亲没有被医治好,不久便去世了。后来,老李便要求晓云嫁给他,否则必须立即还钱,同时还威胁如果晓云不嫁给他,以后也不会让她们孤儿寡母好过。晓云拿不出钱来还债,无奈之下,只能嫁给老李。晓云婚后生活得并不愉快,整日郁郁寡欢。她的朋友听说此事后,告诉她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其与老李的婚姻关系。那么,法院会支持晓云的请求吗?

解析

法院会支持晓云的请求。婚姻自由是《民法典》倡导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享有自主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干涉他人结婚或者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的规定,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关于什么是“胁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8条有明确的规定,即“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在本案中,晓云受到老李的胁迫而与之缔结婚姻关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撤销婚姻的法定情节,法院会受理并支持晓云的请求,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保护其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受胁迫的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否则一旦超过法定期限,撤销权即消失。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时,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此外,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152条第2款“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的规定。意思是说,如果申请人一直受到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那么即使结婚超过了五年,也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https://www.daowen.com)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八条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第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