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声音也受法律保护吗?

157.人的声音也受法律保护吗?

案例

大美丽是美妆界的一位带货主播,业务能力过硬,深受年轻人的信任与喜爱,她有一句口头禅是:“大美丽带给你美丽,想美丽你就选它!”这看似普通的一句话,有了大美丽的独特音色和标志性的动作,已经成为大美丽的标志之一,只要这句话一响起,人们就会想到她。2021年3月,某公司推出了一款名叫“诱惑”的口红,2021年4月,某公司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广告,在广告结束的时候有一个卡通人物跳出来说:“大美丽带给你美丽,想美丽你就选它!”这个卡通人物的声音也和大美丽极为相像。这让很多人认为这是大美丽推荐的一款新的美妆产品,一时间,这款口红的销量激增。那么,某公司是否侵犯了大美丽的权利?

解析

有一些耳熟能详的声音,人们一听就会联想到某个人,这种声音就会像肖像权一样受到保护,是人格权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1023条第2款的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将自然人的声音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围。

在上面的案例中,大美丽的“大美丽带给你美丽,想美丽你就选它!”这句话已经通过长时间的使用获得了独特性,人们一听就认为是大美丽又推荐美妆产品了。对于此声音,其他人重复或者模仿并不属于侵犯声音权,但如果未经同意,在同类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就构成侵权。“诱惑”口红和大美丽推荐的口红属于同类产品,某公司未经大美丽同意就擅自在广告中使用这句话侵犯了大美丽的权利,应该停止侵权,作出赔偿等。(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