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共有的平房改为仓库,需要经过多少人的同意?

12.将共有的平房改为仓库,需要经过多少人的同意?

案例

顾某甲、顾某乙、顾某丙、顾某丁四人为亲兄弟,共同继承了刚去世的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大间平房。四人达成协议,约定各自享有该平房四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因管理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四人分摊。随后,四人对该平房进行了产权变动登记,权利人登记为四人,共有情况为按份共有。因平房的增值空间有限,且考虑到该平房所在的地理位置,2021年4月,顾某甲和顾某乙商议,决定将该平房重新修缮,改为仓库使用。因顾某甲和顾某乙是家中大哥和二哥,平日里对家里的事也是说了算的,就未与其余二人商量,直接动工修缮了房屋。完工后,顾某丙和顾某丁提出了异议,认为顾某甲和顾某乙的做法侵犯了其共有人的权益。那么,顾某甲和顾某乙的行为是否合法?如需重修房屋,应至少经几人同意才算合法?

解析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每一按份共有人都在其相应份额上对共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共有人发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共有物被其他共有人私自处分的情况发生。为了保护各共有人的权利不被侵犯,《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处分、作出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共有人事先对相应情形作出了约定,则应依照其约定处理。

在上面的案例中,平房为顾某甲、顾某乙、顾某丙、顾某丁四人按份共有。顾某甲和顾某乙将平房重新修缮改为仓库使用的行为已经改变了共有物的性质和用途,构成重大修缮行为。因此,顾某甲和顾某乙应当在作出处分行为前先取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即三个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可以动工。然而顾某甲和顾某乙未与其余共有人商量就直接动工了,因此其行为是不合法的,应至少再争取一个共有人同意。(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