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屋遭窃,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10.业主房屋遭窃, 物业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致远物业公司是阳光小区的物业,负责小区内器材的养护维修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一天,业主皮某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被窃,在报警核对后预估损失金额约为5万元。警察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小区中有大量未经登记的装修人员进出,同时存在部分摄像头损坏的情况。事发当日皮某所住单元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致使该案件一直未能被侦破。皮某在咨询法律人士之后将致远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那么,皮某的诉讼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解析

物业是生活在城市之中的居民比较熟悉的名词,上到电梯水管的维修,下到小区绿化,都属于物业服务的范畴。物业的服务方便了居民的生活,但也有部分物业服务人因不负责任为居民所诟病。例如,部分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电梯不做检修、对外来人员不做核对登记,这些都属于严重失职行为。对此,《民法典》第942条对物业服务作出了相关规定,强调物业公司负有维护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职责和保护业主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致远物业公司作为阳光小区的物业服务人,负有保护小区住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责任。案发时小区人员出入来往频繁复杂,致远物业公司更应做好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但是,此时段小区中却有多处摄像头损坏,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属于致远物业公司怠于履行相应职责。对于皮某家被盗窃一案,致远物业公司既没有对非本小区人员做身份登记核对,也无法提供案发时段的监控录像,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在自己过错的范围内对皮某家的损失承担赔偿义务,所以皮某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