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以停水的方式催交物业费是否合法?

113. 物业 公司以停水的方式催交物业费是否合法?

案例

陶小姐独居于A小区,平时工作比较繁忙,经常加班,且加班时间不固定。到了今年收取物业费的时间,由于陶小姐的工作原因,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好几次都没有遇见陶小姐,因而没有收取到陶小姐的物业费。后来,物业公司为了催陶小姐交物业费,便停了陶小姐家的水。那么,物业公司以停水的方式催交物业费是否合法呢?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因业主欠交物业费而擅自停水。除此之外,用停止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催交物业费也是不可以的。这是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服务,供电公司、供水公司提供的才是供电、供水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电停水,不仅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也侵犯了供电供水公司的权利。

在上面的案例中,物业公司不能以停水的方式催交物业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二款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第三款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