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当债务人履行违约时,第三人是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47.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当债务人履行违约时,第三人是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案例

朱某经营了一家海鲜餐馆,为进货方便,他与某海鲜批发厂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海鲜批发商安排货物的运输,朱某在收到海鲜后支付货款。为运输海鲜,海鲜批发商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合同中约定,朱某可以直接请求物流公司履行。对于上述的约定,海鲜批发商通知了朱某,但朱某知道后未作任何表示。后来,物流公司在运输海鲜的过程中,由于车辆临时出了故障,导致海鲜损坏了一部分。朱某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进行了检查,确认损失共计3000元。那么,对于这3000元的损失,朱某能否追究物流公司的违约责任?

解析

相对性是合同的一大特点,但随着实践中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不断出现,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缔结合同的意愿,《民法典》对第三人的利益给予了更大力度的保护。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履行不恰当时,第三人是不能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的,因为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民法典》第5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通过约定,使第三人取得对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第三人取得对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包括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一是须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二是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享有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的权利;三是债权人也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权利。

虽然第三人通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直接履行请求权不会增加其负担,但是为贯彻意思自治的原则,《民法典》给予了第三人选择权,第三人可以拒绝。但是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享有直接履行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享有独立的法律利益。因此,当债务人履行不恰当时,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债务人可以以自己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来对抗第三人。(https://www.daowen.com)

在上面的案例中,海鲜批发商与物流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朱某可以直接请求物流公司履行合同,朱某在得知此事之后并没有拒绝,因此朱某取得了对物流公司的履行请求权。当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违约给朱某造成损失时,朱某可以直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就遭受的损失进行赔付。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