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或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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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或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
个人信息,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案例
董某是某市妇幼保健院的一名护士,也是母婴店老板高某的高中同学。一天,高某找到董某,请求董某将最近几个月在医院做过产检的孕妇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董某本不想答应,但是碍于同学情面便将十几个孕妇的信息发给了高某。这些信息非常详细,包括孕周及预产期、居住地址、电话号码等。高某在获取这些孕妇的个人信息后将其列入了自己的推销意向客户名单。那么,董某泄露孕产妇的个人信息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解析
近年来,个人信息的泄漏问题屡禁不止。在一些医疗机构,患者的资料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民法典》第12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与原来的《侵权责任法》相比,本规定新增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这一修改有助于强化对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在上面的案例中,董某作为某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但董某不仅没有做到保密,反而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同学,因此其应当对患者承担侵权责任。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