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年幼的孩子还能分到遗产吗?

223.死者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年幼的孩子还能分到遗产吗?

案例

黎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婚后二人打算做点小生意,于是决定经营一家服装店。由于没有启动资金,就向A银行贷款20万元,向B银行贷款15万元,向C银行贷款3万元,又向朋友钱某借款2万元。由于经营策略有问题,服装店一直是入不敷出的状态。2021年3月,黎某与赵某在进货的途中突遇车祸,由于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后双双离世,留下一个身体残疾的儿子小坤(13岁)。黎某与赵某的债权人知道后纷纷来主张债权,但是他们生前仅有5万元存款,服装店的货物经折价后为24万元,这些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小坤犯愁了,自己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也都年迈,而且爸妈留下来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自己身体又有残疾,他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没有着落。小坤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分到遗产。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也就是说,分割遗产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是,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这彰显了《民法典》对弱者的尊重与保护,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

在上面的案例中,即使黎某与赵某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小坤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