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将大额财产赠给他人,妻子可以将财产追回吗?

183.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将大额财产赠给他人,妻子可以将财产追回吗?

案例

徐先生与田女士是夫妻,二人白手起家,共同创下一片基业。但是好景不长,田女士发现徐先生总是在外面拈花惹草,还包养了一个情妇,田女士不能忍受丈夫的背叛,便打算与徐先生离婚。徐先生知道自己与田女士不久即将离婚,便将家里的50万元存款送给情妇露露。不久,田女士发现这50万元存款不见了,经过查找转账记录,发现已经转到了露露的名下。田女士执意要讨回这50万元,但不知道自己能否要回。那么,丈夫在田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大额财产赠送给情妇,田女士能追回这笔钱吗?

解析

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利,生活中日常的必要开支可由一人作出决定,但是家庭重大开支需要共同协商处理。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该法第1060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由此可知,夫妻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分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在本案中,徐先生瞒着妻子田女士,将50万元家庭存款赠送给情妇露露,不属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开支,因此赠与行为无效,田女士可以向露露追回这笔钱。

条文(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