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马上就要解散了,合伙人可以分割财产吗?

119.合伙 企业马上就要解散了,合伙人可以分割财产吗?

案例

王某和任某为设立某物流公司曾签订了《企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20万元,其中王某出资12万元,任某出资8万元;经营期限为5年;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权利,王某为合伙事务执行人;经两位合伙人协商或者出现法定事由,合伙企业可以解散。近日,两位合伙人因另寻其他投资项目而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请问,此时王某和任某可以分割合伙财产吗?

解析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设立、存续和解散等事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合伙企业要解散时,合伙企业的财产处理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对此,《民法典》第969条第2款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这项规定增强了合伙企业财产的稳定性,同时规避了合伙人借合伙企业解散之名携款出走损害债权人权益的风险。这项规定是《民法典》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有利于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

在上面的案例中,王某和任某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两人经协商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此时合伙合同尚未终止。因此,依照法律规定,王某和任某此时还不可以请求分割财产,他们必须等合伙事务处理完毕,合伙合同终止后才可分割合伙财产。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