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被无偿转送给第三人的,还可以追回吗?

131.不当得利被无偿转送给第三人的,还可以追回吗?

案例

小李以牧羊为生。某天,他发现自己的羊群中多了一只羊。小李明知道这羊不是自己的,但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也为了防止失主找上门来,他灵机一动,将这只羊赠送给了自己在外村的表哥。两个月后,失主在小李表哥那里看到了这只羊,知道了这是小李所送。那么,当丢失的羊已经被无偿转送给第三人时,失主还可以追回来吗?

解析

案例中的失主是可以要求小李的表哥返还这只羊的。小李捡到这只羊,没有合法的根据,虽属于既成事实,但不受法律保护,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失主。根据《民法典》第988条的规定,不当得利之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之人仍然可以请求第三人返还利益。请注意,这里的“无偿转让”是关键所在。具体到本案中,小李是不当得利人,其无偿地将捡到的这只羊送给了自己的表哥。根据法律的规定,失主作为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第三人,也就是小李的表哥返还这只羊。(https://www.daowen.com)

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