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泯新旧之见,主张兼取二者之长而去其短。

(二)消泯新旧之见,主张兼取二者之长而去其短。

“五四”前后的白话新体诗,是在对旧文学的彻底打倒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具体表述即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所谓的“三大主义”,而胡怀琛则说:“我对于近日新旧的争论,毫无成见;我承认各有好处,各有坏处,取长舍短,是在善学者。”[20]他还发表过《新旧文学调和的问题》的专论,剖析新、旧文学的复杂性,提出不能说新的就是好的,旧的就是坏的,要首先认识文学的真面目,“文学作品只有好不好的分别,没有新旧的分别”,我们应该“收吸好的部分,排斥不好的部分,使好的逐日发展,不好的逐日淘汰”(《文学短论》第43页)。在《给某先生的信》里,他说,其实真新的和真旧的很多共同之点,并提出疑问:“是否要借着一种新的体裁,来张自己的门面,所以把中国所有的一例推翻?”(《文学短论》第96页)显然这是针对“五四”时期大破大立的“文学革命”而言的,他的态度是一种温和的推陈出新,而不是打倒一切式的革命,对于新、旧体诗的利弊长短,他能够做出冷静的分析。在《新派诗说》里,他分析中国古诗抒情、简洁、整齐、有音节、最能感人等特质,并指擿旧体诗的十大流弊:(一)以典丽为工者,(二)以炼字为工者,(三)以炼句为工者,(四)以巧对为工者,(五)以巧意为工者,(六)以格调别致为工者,(七)以险怪为工者,(八)以生硬为工者,(九)以乖僻为工者,(十)以香艳为工者。因此旧诗必然要破坏。同时,他也列举新体诗之短处:(一)繁冗,(二)参差不齐,(三)无音节。新体诗形式上有种种短处,而精神上则有四大长处:“(一)新体诗为白话的,能遍及于各种社会,非若旧体诗为特别阶级之文学也。(二)新体诗是社会实在的写真,非若旧体诗之为一人的空想也。(三)新体为现在的文字,非若旧体诗为死人的文字也。(四)新体诗是神圣的事业,非若旧体诗为玩好品也。”从对“新体诗”精神的肯定可以看出,胡怀琛和“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论”在对文学写实性、平民性的认识上是一致。不过在“新”与“旧”之间,他不取一刀两断的态度,而是“采取新旧两体之长,淘汰新旧两体之短,另成一种新派诗”[21]。20世纪二、三十年代,胡怀琛撰写了大量的论诗文字,就是在鼓吹“新派诗”。不过,综合起来考察,虽然胡怀琛自称“对于新思潮,除了新体诗以外,我都赞成”(《新派诗话》),但实际上他论诗的重心在于“旧风格”,而不在于“新精神”。如他在《新诗概说》里批驳当时出现的“诗不必拘定形式”的说法,强调“诗是有音节而能唱叹的文字”。他多篇文章阐述“诗”与“歌”的联系,强调诗歌要有“深切的感情、自然的音节”,即使白话诗是无韵的,也要有自然的音节。对于“新体诗”之废除对偶,他也不赞成,说:“我们做诗,固然不可有意求对偶;但遇着天然对偶的地方,也不可有意避去。”(《新派诗话》)这些见解虽然有合理之处,但在当时是不合时宜的。对于传统诗美的深深留恋,使得他竟然说出:“新诗与近体确是不同,新诗与古诗没有大分别。”[22]意即从形式上说,新诗不同于讲究格律的律诗,但与自由的古诗是差不多的。我们看胡怀琛的“新派诗”创作,在形式上看,就是通俗化的古风。如在《新派诗话》里他列举沈季畴的“新体诗”《冬天的青菜》:

天气冷了!每天早上雪白的浓霜压着那鲜嫩的青菜上,好像要灭他生机的模样。

那知道浓霜只管下降,这青菜偏天天生长。多谢浓霜。幸亏你加在我身上,使我心甜,使我肥壮。

胡怀琛称赞这首诗“读起来很能顺口,而且言外另有意思”,但带有“新体诗”形式上的缺点,于是把它改为“新派诗”如下:

寒霜打青菜,霜威空自严;不见菜叶死,翻教菜心甜。

俨然是一首五言短古。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胡怀琛的“新派诗”在形式上不是往前探索,而是往回走,甚至乞灵于律体之前的古诗。这大约是他留给人们以“守旧的批评家”的印象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