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传统文人心中,文学创作乃是高雅之事,应该远离“孔方兄”。因为,文学一旦与“钱”沾边便立即变“俗”了。民初主流小说家自然明白这个道理。然而,中国近代社会的大转型将传统文人逼进了文化市场,无论是梁启超、鲁迅,还是包天笑,都必须要跟稿费、版税打交道。特别是民初“文学场”以经济资本作为核心权力,那些江头卖文,别无依托的民初小说家就更不得不服从于市场规律的支配了。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妨借助法国学者埃斯卡皮在《文学社会学》中的一段话加以理解:“在了解作家的时候,下面这一点不能等闲视之:写作,在今天是一种经济体制范围内的职业,或者至少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活动,而经济体制对创作的影响是不能否认的。在理解作品的时候,下面一点也是要考虑的:书籍是一种工业品,由商品部门分配,因此,受到供求法则的支配。总而言之,必须看到文学无可争辩地是图书出版业的‘生产’部门,而阅读则是图书出版业的‘消费’部门。”[26]
民初,被纳入上海图书出版业的小说家们已经普遍接受了以稿费制为代表的文学作品货币化的现代酬劳形式。包天笑在其回忆录中就从不讳言“稿酬”问题,并很坦诚地表露他早在清末就因丰厚的稿酬所得而“把考书院博取膏火的观念改为投稿译书的观念了”[27]。周瘦鹃从最初做“投稿家”,到后来甘愿做“文字劳工”都与从事文学活动可以明显改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他曾在自传体小说《九华帐里》中向妻子详述自己通过创作还清父债、改善家庭经济的实情;在《笔墨生涯五十年》中又向女儿讲述因要娶妻而卖《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版权给中华书局得四百元、风光办理婚事的往事;当然,他后来之所以能在苏州建起优雅别致的“紫兰小筑”,也纯粹依赖于多年的卖文所得。陈蝶仙不仅通过卖文获得经济来源,还自己创办实业,自觉加入上海工商企业的竞争,从而有经济能力在西湖边上建起“蝶墅”。另外,如王钝根、严独鹤等也都是接受市场法则的典型例子。即便如徐枕亚那样缺乏经济头脑的文人,在这样一个以经济资本为核心权力的“文学场”中,也从最初不知索要稿费,到后来用稿费、版税为本钱来创办属于自己的文化企业。
然而,经济资本成为“文学场”的核心权力也必然给小说著译带来负面影响,马二先生(冯叔鸾)称之为“文艺界的不幸”,他说:“出版界却只管把著作家当做机器般看待,著作家为了生活的关系,也只管把上海剧馆排本戏的方法,移用于文艺作品中,东拉西扯,改头换面,□妇女哄小孩的种种方法,都使用出来……拿浅恶的文字,搪塞读者。”[28]基于此,民初主流小说家虽依然怀有以文“传世”的旧梦,依然希望自己的文章有“觉世”的作用,虽也常常撰文规劝那些“投稿家”莫做投机市场的种种行为[29],但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已经牢牢扼住他们的咽喉,他们不得不时时屈从于市场。例如,包天笑虽念念不忘《留芳记》曾有“传世”的可能,但由于他要按时按量交稿(报刊都是定期的),他写小说一般下笔千言立就,并且不加修饰,更不起第二回稿[30],这就很难保证作品的质量。即使那部《留芳记》的诞生过程也处处留有市场的印记:(一)由于包天笑有丰富的市场经验,他知道读者的购买力有限,一册小说太厚太贵他们吃不消,这部计划八十回至一百回的长篇小说写完二十回就出版了;(二)他自述这部小说之所以采用“章回体”,是因为“据一般出版家方面说:如果是创作,读者还是喜欢章回体”[31];(三)选择出版商,并与出版商“讲起生意经来”,怪不得包天笑要哀叹“我们这一班作家,总逃不出书商之手”[32]。从中可以看到包天笑心中始终装着作品“行世”的算计,市场也确实处处影响着他的写作,这正是包括包天笑在内的民初主流小说家群体创作文学精品的重大障碍。李涵秋虽然创作了堪可传世的长篇名作《广陵潮》,但随着其名声日大,市场需求量也日大,他后期不得不同时为好几家报刊同时创作好几部长篇小说,其质量就可想而知了。还有那部写得极好的《人间地狱》,据著者毕倚虹所说“忆余居杭时,湖楼孤寂,篝灯暝写,不间寒暑,罔有脱误。去年来海上,事务较杂,每届黄昏犹未著一字,赖周瘦鹃先生频以电促,使余不能偷懒。是《人狱》之成,瘦鹃实第一功臣。余欣慰之余,不能不感谢瘦鹃也”[33]。在这里,毕倚虹将“《人狱》之成”归功于《申报·自由谈》的主编周瘦鹃,但也同时暴露了报刊连载导致的“急就章”式的写作状态,这实不利于文学传世之作的产生。就是周瘦鹃本人,也自称是文学市场的“文字劳工”,不仅要从事大量的小说著译,还要做大量的报刊编辑工作,这必然导致部分小说作品质量不高,正如马二先生所说:“他在小说界中,却是一块老牌子,作品极多,有作的,有译的,佳作很多,但可惜不能一律。这却难怪他,我以为这是卖文为活的苦楚,因为要急于凑稿数,供生活上的需要,有时不能不暂屈自己的志气,把次等货拿出来搪塞一下,这种境界,真堪为普天下的文人一哭啊!”[34]甚至是后来成为“新文学”领袖的刘半农,他在民初也非常注意阅读市场的需要,无论著、译,都选择读者喜欢、市场流行的小说种类。仅从上述几例,我们就能切实感受到“市场”(包括依附文化市场的报载方式)对民初小说创作的重大影响,“新文学家”正是抓住了其“市场性”的特点,痛批他们的“拜金主义”。
假如民初这批报人小说家有强大的政治资本(必然带来丰厚的经济资本)支持,假如他们有高校、研究院等教育科研机构作依托,我们相信,他们当中很多人的文学风貌都将改写。可惜,他们没有这些资本。由于付给他们报酬的只是书商,“因此,迅速和丰富便成为最大的经济长处”[35],假如放弃市场,他们也就失掉了生活来源。缘乎此,他们必然产生“行世”与“传世”、“觉世”的焦虑。如何克服这种焦虑?他们选择了凭“兴味”以“娱世”,这既是在继承古代小说“娱目快心”的正宗,也可使小说在艺术本位与娱情功能之间保持一种张力。这是他们作为职业作家面对市场制约自我调适的智慧抉择。这是企望在“传世”与“觉世”之间找到连通处,在“艺术法则”与“市场法则”之间找到平衡点。当然,由于民初“文学场”的经济资本权力非常强大,他们以“兴味”娱世平衡“艺术”与“市场”往往是艰难的,有时明显向“市场”倾斜也是客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