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小说评林》与女权观念

二、《古今小说评林》与女权观念

作为这一知识群体的“集体表象”,《评林》也是他们“集体良知”的反映。“集体良知”是“某一社会的普通成员所共有的一簇信仰与思想情感,它们构成了一个确定的具有自己生命的体系”,是“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存在条件和发展模式”的“社会相似性的总体”[6]。这样的总体或者说系统对其统摄的个体具有强制和约束作用,换言之,这一群体中的个体往往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信仰或思想观念,例如人权观念。晚清,随着启蒙运动的不断发展,“天赋人权”的思想不胫而走。作为中下层知识分子,《评林》同人最容易接受这种思想,并迅速融化到自己的生命血液之中。作为他们的“集体表象”,《评林》自然不会缺乏对小说中人权思想的评点。张冥飞认为,“人类之不平等始于贫富阶级,成于贵贱阶级,所以造成社会之罪恶者,即此种阶级为之厉也。贫富阶级,由于个人之勤俭与奢惰而发生者,非至世界大同之日,不能破除,然其罪恶比较的为轻微。至贫富阶级之由于贵贱阶级而发生者,是即吾国数千年来官僚政治之恶果,而做官思想之所以不能绝灭于人心也。夫至人人都有做官之思想,则宜乎?安分守己、自食其力之平民日见其少,而游索乞食钻营奔竞之游民日见其多”(第23页)。他们批判官僚思想,也认识到《水浒传》确为社会小说,“其抱持之社会主义完全为反对官僚政治之平民主义”(第18页)。但《评林》同人并不《水浒传》对抗官府的强盗思想,他们祈望社会太平,人民安定,希望人人自食其力,而非投机钻营。《评林》同人不是理论家,难以对小说中的人权因素全力发掘并大加阐发,他们主要是市民作家,女子是他们艺术表现的重要对象,因而,他们的文学批评自然关注女子,关注女权问题。

《评林》同人十分重视女权观念。何海鸣认为,“一部《红楼梦》无非痛陈夫妇制度之不良,故其书绝未提出一对美满夫妻,而所言者俱是婚姻苦事”(第97页)。张冥飞在评点小说《惨女界》时认为:“女界之黑暗,诚有如作者所言,而推究原因,弊在家庭者什之六七,弊在社会者什之三四,绝非女权不发达之故也”(第62页)。《惨女界》是一部提倡女权之作,由吕侠人编纂,上海商务印书馆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初版,此后多次再版。其广告宣传说,该作“极写黑暗社会男子压制其妇,而黄逸以一女子,具大神力,为雪不平,使女界轩然吐气,能令读者鼓掌跃起,满浮大白杰作也”[7]。提倡女权是清末民初的一股政治思潮与社会思潮,属于中下层知识群体的《评林》同人顺应这股时代潮流。其内在原因是,女子是他们文学创作的主要表现对象,女子婚恋是聚焦点,而女权对女子婚恋产生重要作用。张冥飞从谋生的角度来看女子独立问题,是切中肯綮的。“吾国社会之不良,在钤束女子不许有独立谋生之事。据表面以观之,女子受男子之供给,一似养尊处优,生活殊为安逸,岂知女子之在家庭中所尽之义务,最琐屑细微,亦最劳苦忙迫,而对于生男育女则又完全负责,用尽心力,尤其甚者,则妇女劳力以供男子之淫赌,然而,社会上则妇女从未占有正当职业之地位。故妇女之在今日社会中几成为伴食之废人。盖女子生活之能力,尽为男子所掩夺,而女子乃确为男子之奴隶矣”(第63页)。由于女子缺乏谋生能力,成年女子难以为家庭直接减轻经济负担,全家的重任集中于一家之长,于是各种罪恶滋生。“吾国家庭之所以腐败者,在无数之人依赖一人,而又加以无穷之责望,故为之者一,而食之者数人,以至数十人,而又皆不事其事。群居终日,则骄惰媚嫉之心生焉,而种种之罪恶成焉矣”(第63页)。张氏认为,《惨女界》一书所述女子之苦痛特千百之十一耳,有形之苦痛,笔墨达之;无形之苦痛,口不能言。黄逸以一少年女子,独身走天下,以提倡女权为帜志,其救世之苦心令人倾服。他还指出:“女权之说为尝不是,然专一提倡女权,而家庭如故,社会如故,乃何有正当女权可言。其言女权者,必至误会而发生贬损个人人格之事,此不可不慎者也。故欲言女权,非改革现在家庭之制与社会之习惯不可也。”(第64页)张冥飞对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处境的认识,对妇女人格受损的发现,是这一知识群体“集体良知”的体现,这一认识既符合他们的社会处境,有符合他们的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