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所谓“行世”大致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付梓问世,一是流行于世,即畅销。在历史上,“行世”之说最早出现在明末市井小说家笔下,如凌蒙初在《拍案惊奇序》中曾说:“宋元旧种,亦被蒐括殆尽。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2]“以‘捷’(快速)来修饰‘行世’”,强调的就是其追求畅销的本质特点[3]。在民初“文学场”中,“行世”的关键是掌握文化资本与适应读者市场。当时掌握文化资本的主要是出版商和编辑者(各家报刊与出版机构的编辑)。前者主要从是否盈利的角度去选择要出版行世的作品,也就是包天笑所说的“生意眼”[4]。后者则一方面充当出版商的“守门人”[5],帮助拣选那些可能适应市场、能够盈利的作品;另一方面自己又往往身兼撰稿者,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在顾及市场需求的同时,总有一定的审美追求。这样,编辑者实际上成为民初“文学场”上“市场法则”与“艺术法则”的双重立法者。以包天笑为首的民初主流小说家就多是这种“立法者”。“立法者”的身份意味着他们将引领一个时代的文学走向,其文学主张、实践也必将接受历史的检验。因此,他们虽然出于“卖文为生”的现实需要,可以主动地迎合市场,但固有的“江南文人”品性——残存的“精英意识”与对“纯文学”的自觉追求——又潜在地规定他们始终未能完全放弃作品“传世”与“觉世”的理想。
从先秦儒家“立言”不朽[6]、司马迁“藏之名山”[7],到曹丕“不朽之盛事”[8]、韩愈“垂诸文而为后世法”[9],再到《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10]、《镜花缘》“消磨了三十年层层心血”[11],创作文学作品力求“传世”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文人身上一脉传承,绵延不绝。这种文学“传世”思想在近代“救亡图存”的特殊“历史场”中却受到了梁启超为代表的为文“觉世”思想的冲击。在梁启超看来,作“觉世之文”乃是当务之急,梁氏“报章体”、小说“新民说”乃是其为文“觉世”思想的具体实践。这种为文“觉世”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被民初主流小说家所接受,他们大多兼做报人,当然要写一些“时评”、“社论”等“觉世文”。但他们也看到了“新小说”失败的总根源——不以小说为目的而以之为手段,这种将小说当作政治、思想传声筒的做法已经倒了多数读者的胃口。作为“市场法则”起重大作用的民初“文学场”中的小说家,他们当然明白自己的小说要想“行世”,必须要注意迎合读者的口味,能否畅销,畅销的程度如何都直接影响着每一位小说家在这个“文学场”中的地位。于是,在清末“小说界革命”退潮后,衍生出一股专门迎合社会心理、写作“卑劣浮薄、纤佻媟荡之小说”[12]的潮流,他们秉持的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只追求作品的“行世”。包天笑为代表的民初主流小说家们曾对这股潮流大加批评,他们希望通过加强小说的文学“兴味”性来重新形成文坛的新风尚。他们标榜以读者的阅读“兴味”为本位,刊载的都是“最有兴味之作”[13]、“凡枯燥无味及冗长拖沓者皆不采”[14],使读者在沉浸其中的同时获得审美愉悦,并寓教于乐,在道德、教育、政治、科学等方面有所获益,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促“群治之进化”[15]。这种“兴味”小说观实际上是要求小说作品兼具“娱世”、“觉世”与“传世”的功能,乃是希图以“娱世”来打破“小说界革命”以来“传世”与“觉世”的一组矛盾,是在适应市场(“行世”)、进行“觉世”的同时,坚守艺术本位——追求“传世”。
民初主流小说家强调小说的“兴味”(文学审美性)就是医治“新小说”过于追求“觉世”而出现的乏“味”之病,这固然主要从争取读者市场上着眼,但也有“传世”的考虑。毕竟,他们是历史上那些创作过无数文学传世名作的“江南文人”的嫡系子孙,他们依然怀有创作“传世之文”的旧梦。这一点,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例证。包天笑晚年还念念不忘他那部未成完璧的《留芳记》,原因就在于他写这部小说“下了一番功夫”[16]。为了写好这部小说,他亲自到北京长时间采访梅兰芳等小说中人,积极搜求各方面资料,写成二十回后,先后向小说大师林纾、“新文学”领袖胡适等请教,可谓煞费苦心。他缘何要下如此一番功夫,目的不就是要写出一部传世名作吗?还有那位被时人称为视小说为“大说”的恽铁樵,他认为“小说对于社会有直接之关系,对于国家有间接之关系”[17],因此当使小说成为永久之书,而非一点钟之书[18]。这里所谓“永久之书”不正是追求小说“传世”吗?正如姚鹓雏评价他的“矜严一字抵千金,独有名山万古心”[19]。民初小说大家李涵秋对以文学“传世”亦曾直言不讳,他说:“天化叠运,万事变迁,独风雅一道,所以摇荡性情,抒写物理,可以至千古而不灭。”[20]
同时,民初主流小说家重视小说寓教于乐的功能,宣称所作、所载的小说“有益于社会、有功于道德”[21],可见,他们也未曾放弃以小说“觉世”的思想。不过,他们采用的是以“娱世”来“觉世”的方式罢了。所“觉”之内容较之前后也大不相同,他们以现代生活启蒙置换了清末“新小说家”与五四“新文学家”所进行的政治思想启蒙。这个置换不仅标志着民初小说向传统小说观念——街谈巷语、日常琐屑——的回归,实际上,也进一步真正巩固了小说文体在“文学场”诸文体中的中心地位。清末“新小说家”抬高小说地位的办法很显然主要是借助外力,通过夸大小说在域外文坛的地位,通过由俗入雅——“新民”、“救世”诸理论的提倡等等。然而,小说真正稳居文学中心宝座,无疑还要得到文体自身的确证,通过大量的创作实践来获得广大受众的认可,这个工作恰好主要是由民初主流小说家来完成的。不过,由于民初主流小说家的现代生活启蒙主要通过日常生活叙事施行,缺乏习惯意义上“启蒙”应有的宏大叙事,所以长期以来不曾引起论者注意,往往将其作为“通俗文学”应有之义对待。其实,他们的现代生活启蒙意识是一种普遍存在,不仅包天笑认为这样做可以促“群治之进化”;童爱楼也期盼“今日之供话柄、驱睡魔之《游戏杂志》,安知他日不进而益上,等诸《诗》、《书》、《易》、《礼》、《春秋》宏文之列也哉”[22];瓶庵则希望通过小说这种教育中的特别队,鼓舞个人之志气,祛除社会之习染[23]。就连当时那些直接标榜“消闲”的杂志,也希望能做些生活启蒙的工作,如《〈消闲钟〉发刊词》中说:“作者志在劝惩,请自伊始;诸君心存游戏,盍从吾游”[24];《〈眉语〉宣言》则说:“虽曰游戏文章、荒唐演述,然谲谏微讽,潜移默化于消闲之余,亦未始无感化之功也。”[25]这些意在“觉世”的声明是不是“卖文”的幌子呢?从这些刊物登载的小说与民初主流小说家们的著译来看,显然不是。当时这批小说家虽多以“文化精英”自居,但由于他们不能也不愿跻身于统治阶层,很多人疏离政治的同时便自觉选择了进行现代生活启蒙,他们真诚地希望通过自己的作品给茫然的人群带去新知、快乐与警示,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旧过渡、光怪陆离的历史时段和都市生活。这种选择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民初主流小说家与众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