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百年遭遇的种种遮蔽

一、打破百年遭遇的种种遮蔽

自从“五四”前后,民初主流小说家被“新文学家”称为“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黑幕派”以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似乎他们写的全是卿卿我我的言情小说,无视社会责任、国家兴亡的消闲文字。上世纪20年代初,茅盾(佩韦)称他们的小说是“‘浓情’和‘艳意’做成的”,是“茶余酒后消遣的东西”[4];并骂他们“游戏起笔墨来,结果也抛弃了真实的人生不察不写,只写了些佯啼假笑的不自然的恶札;其甚者,竟空撰男女淫欲之事,创为‘黑幕小说’,以自快其‘文字上的手淫’”[5]。这种论调在时人与后人那里不断被重申、被强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各大高校所编的《文学史》中,“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黑幕派”更被定位为“文坛上的逆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等“帽子”依然不能彻底摘下,人们对他们还是充满着偏见与疑虑。

其实,他们著、译的小说作品类型丰富多样,既有社会小说、言情小说、侦探小说,亦有历史小说、爱国小说、科幻小说、侠义小说,等等,绝非都是专注于“鸳鸯蝴蝶”,专写男女情事之作;他们兼顾社会责任,很多作品都迅速反映时事,且积极对平民大众进行生活启蒙,并非奉行“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面对硬性戴定的“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的帽子,他们颇感委屈,不断发出抗辩之声。范烟桥曾在上世纪20年代著《中国小说史》来客观地肯定包括他本人在内的这批小说家的贡献。作为当时小说界领军人物的包天笑亦曾发文声明自己既非“鸳鸯蝴蝶派”,也非“礼拜六派”[6]。林纾弟子姚鹓雏认为,“世亦有以鸳蝴派目余,可发一噱也”[7],因为他“生平不好言情,最嗜为林师译狄更司、欧文之书,言社会家庭情状,沉痛处以滑稽出之者”[8]。这些抗辩都是符合实际的。作为《礼拜六》台柱的周瘦鹃在《闲话〈礼拜六〉》中说:“前后共出版二百期中所刊登的创作小说和杂文等等,大抵是暴露社会的黑暗,军阀的横暴,家庭的专制,婚姻的不自由等等,不一定都是些鸳鸯蝴蝶派的才子佳人小说。”[9]事实的确如此,《礼拜六》并非是专登言情小说、一味“消闲”的杂志。例如,1915年5月9日国耻纪念日,《礼拜六》正“出至五十一期,便从这期起编者搜集了当时各报正义的新闻,辟为《国耻录》。别由一名扬汉居士的,以滑稽口吻作《矮国奇谈》,一直延续九期始止”[10],足见《礼拜六》人的爱国心。仅就周瘦鹃而言,他虽以写“哀情小说”擅名,但其创作的爱国小说亦脍炙人口,这类小说“意在警惕国人,俾知卖国奴之不可为”,使“吾国人心目中,殆亦知亡国之可惧矣”[11],它们均是有感于民族危机的有为之作,绝非无病呻吟的游戏之笔,对激发民众的爱国心起到过非常积极的作用。正因以上事实,主编王钝根才会发出愤怒的声音:“有人以《礼拜六》与市上淫秽小说等量齐观,我直欲抉其眸子!”[12]即便是被目为“鸳鸯蝴蝶派”代表作的《玉梨魂》,也并非徐枕亚为了赚钱杜撰出来、专门诲淫的小说,而是作者一段刻骨铭心之恋爱史的艺术化。它之所以风靡一时,正因它写出了新时代的情与礼的冲突,控诉了旧的婚姻制度,从而引起了青年男女的广泛共鸣。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对男女恋情的描写非常纯洁,所谓“发情止礼”,这种处理方式在当时具有典范意义,引领了一个时代,无怪陈平原研读了民初的言情小说后认为“不是太放荡,而是太圣洁了——不但没有性挑逗的场面,连稍为肉欲一点的镜头都没有,多只是男女主人公的一点‘非分之想’”[13]。由此可见,近百年冠名“鸳蝴派”的定论将这一点“非分之想”放大了多少倍!再如他们创作的所谓“黑幕小说”,其旨乃在暴露社会的黑暗面,亦有其价值。特别在近代上海这个被称为富人天堂、穷人地狱、文明窗口、罪恶渊薮的中国第一大都市,揭穿黑幕有利于市民大众避开社会陷阱,更好地适应复杂的都市生活。一些“黑幕小说”的确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对于那些专门迎合百姓心理、纯粹为了大赚其钱,不仅不顾艺术性,也完全不顾社会效果的“黑幕小说”末流,他们则坚决反对。包天笑就曾发表题为《黑幕》的小说,曝光“黑幕小说”末流制造精神“毒品”的罪恶;叶小凤在《小说杂论》中也描述过自己从欢迎“黑幕小说”到对堕落的“黑幕小说”喊停的心路历程。另外,这些小说家追求小说畅销也无可非议,因为他们是近现代文艺市场上的职业作家,必然要以卖文为生。他们提倡“有味”、“有趣”的文学,既是继承传统小说观念注重发挥小说娱乐功能的体现,也出于适应市场的需要。综上可见,“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黑幕派”等富有否定意味的帽子严重遮蔽了这些小说家的本来面目,为其摘掉这些帽子,并为之正名,是学界当务之急。

“五四”前后“新文学家”发动“新文化运动”,就将前一阶段的小说一股脑儿地定位为“旧派”小说,认为是代表了“旧文化”,民初主流小说家就统统被贴上了“旧派”的标签。为了争夺文坛话语权,“新文学家”便不断从思想、艺术的诸多方面批判他们对旧传统的继承,而有意遮蔽其不断趋新的一面。如,周作人对《广陵潮》、《留东外史》等批评说:“形式结构上,多是冗长散漫,思想上又没有一定的人生观,只是‘随意言之’。……他总是旧思想,旧形式。”[14]茅盾则一方面批判“旧派”继承了传统的有毒的“文以载道”观念,说他们借文学来宣扬陈旧的有害的封建思想,“名为警世,实则诲淫”[15];一方面批评其小说叙事“连篇累牍所载无非是‘动作’的‘清帐’,给现代感觉锐敏的人看了,只觉味同嚼蜡”[16]。他还据西方理论指出:“旧派”创作的“短篇只不过是字数上的短篇小说,不是体裁上的短篇小说。”[17]此外,“新文学家”还批评“旧派”小说存在“向壁虚造”、“千篇一律”、“半新半旧”等弊病。随着“新文学”的正典化,上述论断便被后世论者视为定论。在上世纪50年代各大高校编著的《文学史》教材中依然可以看到其巨大影响。这些教材大多认为“在结构上、语言上,无论是‘黑幕小说’或‘鸳鸯蝴蝶派’的作品,都是千篇一律,枯燥无味,根本谈不上什么艺术性”[18];指责其“内容空虚”、“生搬硬套”[19];“在思想倾向上,它代表了封建阶级和买办势力在文学上的要求”[20]。由于遮蔽日久,时至今日,学界还习用“旧派”来指称民初主流小说家。

实际上,这些小说家坚持传统路数、借鉴西方技巧、汲取民间营养,积极探求中国小说的现代转型之路,不能以“旧派”视之。例如,被“新文学家”视为“新文学革命”之根本的白话写作,他们早就开始了实践与倡导。1917年,包天笑在其主编的《小说画报》上公开宣称“本杂志全用白话体”[21],他之所以这样做,乃基于其长期白话创作实践中对文学语言发展趋势的判断,他认为中国文学发展的路径“必由古语之文学变而为俗语之文学”[22]。而这时“新文学家”的“白话文运动”还只停留在口号上,《新青年》直到1918年4卷1号起才完全改用白话文。至1920年代初,所谓“旧派”的杂志《礼拜六》、《星期》等也全面推广白话创作了。再如,茅盾批评的“记账式”叙事乃是中国古代小说一种经典的叙事方法,符合中国人喜欢“听有头有尾的故事”的民族心理,他们将之继承下来并结合时代进行新变,自有其贡献。另外,从其小说作品来看,他们对短篇小说的现代性,也做过多方面实验,而“半新半旧”实际上是古今文学转型的必然表现。整体观之,虽然他们的小说存在一定的模式化倾向,但其多元化创作,现代性探索的努力更显而易见。至于对他们小说中存在的所谓“旧思想”、“旧道德”,更要辩证地看,毕竟他们从传统中走来不可能一下子跃进到“新文学家”的先锋状态。即便是“新文学家”,其实也未能与“旧思想”、“旧道德”彻底一刀两断。因此,当更新的一派起来时,他们也会被“一挤挤成了三代以上的古人”[23]。更何况,在旧的道德体系还未完全解体、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形成的时期,他们的“保守旧道德”对社会实际起到一种缓冲保护的作用。另外,“新文学家”认定这些小说家受了“文以载道”的毒是种偏见,其实,与“新小说”、“五四小说”相比,其作品“载道”的色彩最弱。他们坚主“兴味”第一,接续古代小说传统,力图在小说现代转型中有所新变,创作出了一大批既符合中国人审美习惯,又和都市时尚合拍的作品。另一方面,“新文学家”所谓的“新”“旧”之别,“差不多以中西二字为代名词”[24],凡是学习西方的就是“新”的,凡是中国固有的就是“旧”的。“新文学家”笼统地称前一阶段的小说家为“旧派”,显然遮蔽了他们重视翻译、愿意接受西方小说影响的事实。例如,包天笑就是近代最早的小说翻译家之一,早在清末其参与翻译的《迦因小传》就震动了文学界。与包氏共同称作“冷笑”的陈冷血也是一位著名的翻译家,他以翻译侦探小说著称,其翻译文学的风格笔调在鲁迅早期译作中曾留下了痕迹。包天笑热情扶植的周瘦鹃在近现代译坛上有很高的声誉。他擅长英文,曾以优美的文笔、精审的态度翻译了大量的欧美名家名作,他还是高尔基作品的第一位中译者。他翻译的《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刻》在当时即引来鲁迅的奖誉;他参与翻译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一经出版即引起文坛的轰动;这两部书至今仍得到翻译界的极高评价。除上述几位在“翻译文学史”上有名的译家外,张毅汉、徐卓呆、天虚我生父子、王蕴章、程小青、张碧梧、张舍我等也都是不错的译者。另外,这些小说家的创作也受到了西方文学的显著影响。不仅小说叙事模式发生了明显转变,小说的内容及其他形式技巧方面也注入了不少西方因子,这是他们采西方之石来攻东方之玉,自觉进行小说的现代化革新实验的结果。可见,在对待西方文学的问题上,他们持一种相当开放的心态,一点都不“旧”。凭实而论,他们曾经也是近现代小说转型过程中趋新求变的一派。要想从根本上认清这一点,我们必须为其撕下“旧派”这一标签。

新时期以来,一些学者起而为民初主流小说家正名辩诬。虽然已取得不少成绩,但总体倾向是将其纳入“近现代通俗文学史”的视域进行考察。1981年,美国学者林培瑞(Link,E.Perry)出版了广为学者引用的《鸳鸯蝴蝶派:20世纪初中国城市的通俗小说》一书。此后,海外多数学者视这一阶段的小说为“中国传统风格的都市通俗小说”,台湾学者则习惯称之为“民初的大众通俗文学”。大陆方面则在上世纪80、90年代之交承续此风大谈“近现代通俗文学”。陈平原虽然总体上认为“(清末民初)不管是严肃小说还是通俗小说,都不具备典型特征”[25],从而采取了“着重探讨作为小说整体倾向的雅、俗问题,而不强作区分,为作家作品定性”[26]的论述策略,但其对“礼拜六派”及其“消闲说”的评价实未跳脱这种“雅”、“俗”二分的框架[27]。本世纪初,范伯群及其弟子更通过编著《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为这批小说家正式戴上了“通俗文学家”的新帽子,并推出了其著名的“两个翅膀论”——中国现代文学的两翼分别是“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

实际上,从历史观念上看,至少从宋元话本时代起,“话须通俗方传远”[28]已成为主流小说界的通识。明代冯梦龙更加明确地指出了“通俗小说”用俗语、白话来创作的语言特征,其《古今小说叙》云:“大抵唐人选言,入于文心;宋人通俗,谐于里耳。天下之文心少而里耳多,则小说之资于选言者少,而资于通俗者多。……茂苑野史氏,家藏古今通俗小说甚富,因贾人之请,抽其可以嘉惠里耳者,凡四十种,畀为一刻。”[29]其刊刻的这些“通俗小说”正是有别于传奇体文言小说的话本体白话小说。另外,明清时期的《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词话》、《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经典“通俗小说”也全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写的。可见,传统所谓的“通俗小说”其最大的特点正是语言的白话化[30]。直到1933年孙楷第出版《中国通俗小说书目》时,还是基于这一历史观念进行编撰,所以该书目拒收文言小说。就民初十余年涌现出的大量小说作品来看,其语言有的用白话,有的用文言,其文言创作又可细分为“古文体”、“骈文体”、“词章体”“聊斋体”、“笔记体”,等等;其风格、内容也普遍追求雅俗共赏。这显然与传统的“通俗小说”观念相抵触,也与我们对“通俗”的一般理解和阅读“通俗小说”的种种体验相悖反。另外,将“通俗”与“严肃”相对举也不恰当,“严肃”的对立面应该是“轻松”、是“消闲”。其实,小说的“通俗性”倒是整个近现代小说普遍追求的目标。梁启超正是看到了小说的“通俗性”才高倡“小说界革命”,来为实现其政治意图服务的;而“新文学革命”的目的正是要推翻文坛上已有的“雕琢的阿谀的”、“陈腐的铺张的”、“迂晦的艰涩的”“不通俗”、用文言写作的“旧文学”,而明确倡导“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31]。“新文学家”批判“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的也是“消闲”,而非“通俗”。无产阶级文学家所谓的“通俗文学”则是指借鉴民间文学形式创作的通俗易懂的大众文艺。很显然,用“通俗文学”来为这些小说加冕并不恰当,称这批小说家为“通俗文学家”显然还是没有抓到痒处。因此,我们要突破“雅”、“俗”二分的旧框架,帮助他们脱下“通俗文学家”的冠冕,使其早日露出历史的真容。

通过以上对民初主流小说家百年遭遇之种种遮蔽的梳理辨析可知,他们既不是所谓的“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也不应称为“旧派”、“通俗文学家”。我们应打破这些遮蔽,还原其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