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小说评林》与言情小说批评及民初的社会风气
《评林》同人热衷于言情小说,也热衷于言情小说批评,这与民初的社会风气密不可分。民初产生浓厚的重情思潮,社会的需求刺激言情之作与言情批评的不断发展,后者又反过来促进社会的言情氛围,二者处于互动状态,这是民初市民作家与批评家注重言情小说的社会基础。德国思想家马克斯·舍勒认为,观念与存在之间的主要关系是互动,“存在因素按照一种确定的形式和秩序,打开或关闭观念洪流的闸门”,为此他运用“结构认同”概念,“在讨论这种结构的认同时,舍勒既没有赋予社会经济领域以优先地位,也没有赋予知识领域以优先地位,而是把这看做是本领域中最有意义的命题,这二者都由与居主导地位的精神特质密切相关的精英的驱力结构来决定”[9]。一般来说,每一个社会都有其动力结构,或者官方动力,或者知识精英动力。然而,在特殊的短暂时期,有时会产生一定的文化真空,即这两种动力结构暂时缺席,民初时期正是这样。民国肇造,百废待兴,官方文化机构的社会功能比较薄弱,难以发挥主导作用;知识精英,不论是此前的维新派,还是革命派,都已风光不再,稍后发起新文化运动的知识精英尚在萌发之中,而作为中下层知识阶层代表的市民作家群幸运地碰到千载一遇的机会,发挥了主导作用。从“结构认同”观念来看,民初社会的市民化与通俗文学的大众化具有高度的吻合性,与此配套吻合的是,民初话体文学批评的言情化。
《评林》同人对写情小说可谓情有独钟,并区分男女之间的“小情”和人类相互间的“大情”。他们认为:“写情小说永古不能磨灭者也。世界上有二人以上之相处,即不能无相互之情。至于男女之间,则尤甚焉。人类苟一日不绝灭,则人类相互之情不能绝灭,而此类发挥人类相互之情之小者,又何能绝灭?”(第3页)这种“言情”观,颇有人性论的意味,诉诸人的情感需求。他们钟情于写情小说,并非一味褒扬写情小说之作,而是明辨作品,或褒或贬。他们指出:“古今中外写情之作多矣,或失则亵,或失则荡,或失则鄙,或失则妄,或失则矫强,或失则武断,或失则迁就,皆自以为能写情,而不知其远于事实者也。”(第3—4页)一些情感泛滥之作受到批判,这符合他们的救世思想。
区分了“小情”与“大情”后,他们发现“妒情”的艺术魅力。在《评林》同人看来,《红楼梦》最能写儿女之痴怨之情,其要在“撚酸吃醋”四个字。其根源在于人的嫉妒之心。“嫉妒之性,男女皆有之,而女子为独甚。故此种嫉妒之性可谓之普通之女性,捻酸吃醋即由此种女性所发挥。充此种女性之量,其所注意之目的物,能取得至高无上之所有权,则可以牺牲其生命以殉之,而不之悔。其在男女之际,当爱情萦注时,而触发此种之女性,而妬而痴,则捻酸吃醋焉;而炻而悍,则狐媚子霸道焉。故此种女性之表示,自可认爱情最为专注之一种,故《红楼梦》可谓为言情之书,而实不能谓为高尚纯洁贞一之爱情之标准(故《红楼》之言情只写得痴儿女之一部分)”(第31页)。这种批评蕴含若干心理学的成分,颇为中的。所言的“撚酸吃醋”、儿女痴情等,很能打动市民读者的心,引发其阅读兴趣。“言情”成为民初通俗文学或者说大众文化的一个卖点。
民初言情思潮的高涨,是市民作家兼批评家与读者社会互动的结果。作为中下层知识群体,他们有自己的诉求对象与诉求内容,正如默顿所言:“知识分子不是要使他们自己单单面对他们的资料,也不是单单面向整个社会,而是按照他们的特殊需要,按照有效性、重要的知识以及恰当的问题等等标准来面对那个社会的特定部分。正是通过对这些需要的预料,通过具体的听众的期望(这些可以有效地在社会结构之中加以确定),知识分子组织他们的工作,限定他们的资料,抓住有关的问题。”[10]这一知识群体有自己的“听众”或“公众”,或者说“社会圈”。他们抓住“言情”这一核心,通过言情小说与读者社会建立比较牢固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