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培、章太炎与黄侃:“文笔论”的现代延伸与清算
“骈散之争”自清代中后期形成犄角之势,一直延续至晚清民国,是贯通传统与近现代文学理论的一个话题。“仪征阮氏之‘文言’学,得(刘)师培而门户益张,壁垒益固”[18]。刘师培虽然是阮元的同乡,饱受《选》学沾溉,但是他提倡骈体文绝非乡曲之见。阮元重释“文笔论”,旨在从根本上消解桐城派古文的理论基础,为骈体文的兴起确立根基,开辟道路;刘师培主张骈体文,重提“文笔论”,则是面对新的时代问题而做出的回应。在晚清、民国之初,西方文学观念蜂拥而入,冲决了传统文学和文论的藩篱,梁启超等人为了“新民”维新的需要,提倡报章体,旨在启蒙宣传。其文风平易,笔调自由,不避俗俚,在当时发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怀抱国粹主义思想的刘师培对此是很不以为然的。在《论文杂记》中他说:
近日文词,宜区二派:一修俗语,以启瀹齐民;一用古文,以保存国学,庶前贤矩范,赖以仅存。若夫矜夸奇博,取法扶桑,吾未见其为“文”也。[19]
所谓“修俗语,以启瀹齐民”,是指小说戏曲等通俗文学,刘师培接受进化论思想,对于通俗文学给予积极的肯定。所谓“矜夸奇博,取法扶桑”,是指梁启超在日本文学影响下的“报章体”,刘师培批评这种“报章体”称不上是“文”。他所谓“保存国学”的“古文”,也不是桐城派的唐宋八大家古文,而是指骈体文。在《中国中古文学史》之开篇,刘师培就说:
俪文律诗为诸夏所独有;今与外域文学竞长,惟资斯体。[20]
俪文律诗充分发挥了汉字的独特性,是中国文学所独有的,是文学国粹,唯有这种体制可以与外国文学争长竞短。刘师培在《中国中古文学史》中说:“非偶词俪语,弗足言文”,“沉思翰藻,弗背文律;归、茅、方、姚之伦,弗得以华而弗实相訾。”这显然是承续了阮元等骈文派的论调。其中第二课《文学辨体》就是“以阮氏《文笔对》为主”,“以明文轨”。刘师培完全赞同阮元的“文笔论”,说:“偶语韵词,谓之文;凡非偶语韵词,概谓之笔。盖文以韵词为主,无韵而偶,亦得称文。”笔“为体,惟以直质为工,据事直书,弗尚藻彩。……后世以降,凡体之涉及传状者,均笔类也”。与阮元一样,刘师培把句式偶奇与是否用韵当作分别“文”“笔”的标准。依据这种骈体文观念,刘师培对于唐宋以降的古文给予更为激烈的批评,认为后世文家奉韩愈古文为正宗,“是均误笔为文者也”,“言无藻韵,弗得名文;以笔冒文,误孰甚焉”。在《论文杂记》中,刘师培指出,唐宋以降的古文“易排偶为单行,易平易为奇古”,不应该再名为“古文”,当易名为“杂著”[21]。如果说刘师培与阮元在骈文具体观念上还有差异的话,那么可以说,阮元立论的侧重点在用韵比偶,刘师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藻饰。他采用训诂的方法,证明“文章之必以‘彣彰’为主焉”,“盖‘彣彰’即文章之别体”,“文以藻绘成章为本训”[22]。之所以如此强调文的藻饰性,就是旨在针砭桐城派古文和当时流行的“报章体”之不讲究辞藻文采。
刘师培还没有跳脱畸骈畸散的陈旧格局,站在骈文派立场看问题,目光不免狭隘。章太炎自谓作文“清远本之吴魏,风骨兼存周汉”[23],已经摆脱了“骈散之争”的胶着。他感慨“今世文学已衰”,不满于当时文科“尚文辞而忽事实”“重文学而轻政事”等弊端[24],以返古求真的态度,重新训诂“文”的意义。在《文学总略》等文中提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把一切有句读的文章和无句读的表谱之类都囊括在“文”的范围之中,可谓是真正的“泛文学观”。依据这种“泛文学观”,章太炎既批驳了刘师培以“彣彰”解释文章是“恶夫冲淡之辞,而好华叶之语,违书契记事之本矣”,因此“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彰’为准”;又驳斥了阮元“俪语为文,单语文笔”的“文笔论”,说:“前之昭明,后之阮氏,持论偏颇,诚不足辨。”对于“文笔”,他举例证明说:“文即诗赋,笔即公文,乃当时恒语。”[25]在20世纪初纯文学引入国内大行其道时,章太炎的“泛文学观”没有得到人们的响应,连他的学生鲁迅等也难以接受。在“泛文学观”之背后,章太炎对文坛“尚文辞而忽事实”“重文学而轻政事”的针砭,也没有得到人们的关切。但是,他所谓“文即诗赋,笔即公文”的“文笔论”,对于稍后郭绍虞用纯文学、杂文学来解释“文笔”有着直接的启发。
章太炎的弟子黄侃,喜好骈文,20世纪20年代前后在北京大学讲授辞章学和文学史。他的《文心雕龙札记》试图在其师“泛文学观”和阮元的骈文观之间做出调停,给予折中,说:
窃谓文辞封略,本可弛张:(1)推而广之,则凡书以文字,著之竹帛者,皆谓之文,非独不论有文饰与无文饰,抑且不论有句读与无句读,此至大之范围也。故《文心·书记》篇,杂文多品,悉可入录。(2)再缩小之,则凡有句读者皆为文,而不论其文饰与否,纯任文饰,固谓之文矣,即朴质简拙,亦不得不谓之文。此类所包,稍小于前,而经、传、诸子,皆在其笼罩。(3)若夫文章之初,实先韵语,传久行远,实贵偶词;修饰润色,实为文事;敷文摛采,实异质言,则阮氏之言,良有不可废者。即彦和泛论文章,而《神思》篇已下之文,乃专有所属,非泛为著之竹帛者而言,亦不能遍通于经、传、诸子。然则拓其疆宇,则文无所不包,揆其本原,则文实有专美[26]。(按,序号为引者所加)
黄侃提出“文”的范围从大到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章太炎的“泛文学”概念;第二个层次,即通常一般人的文章概念;第三个层次,是特指阮元所谓的有韵比偶的骈体文。对于阮元的“文笔论”,即“无情辞藻韵者不得称文”,黄侃虽然体会其说“实有救弊之功”,但又正确地指擿说:“求之文体之真谛与舍人(按,刘勰)之微旨,实不得如阮君所言。……与其屏‘笔’于‘文’外,而文域狭隘,曷若合‘笔’于‘文’中,而文囿恢弘?屏‘笔’于‘文’外,则与之对垒而徒启斗争;合笔于文中,则驱于一途而可施鞭策。阮君之意诚善,而未为至懿也,救弊诚有心,而于古未尽合也。”这种批驳是击中要害的,黄侃的调停态度也是通达中肯的。至此,“文笔之辨”似乎可以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