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026年01月16日
四、加强对
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选好人、用好人,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选贤任能的关键。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防止和纠正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1)制定党组(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干部任免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和行为。要明确未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干部任免事项,一律不得上党组(委)会研究;党组(委)会研究干部,必须有2/3以上成员参加,党组(委)成员实有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形成决议;党组(委)会议上,不准临时决定干部任免,对于违反规定的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2)实行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制度。要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对于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要有纪检监察部门做出的廉政鉴定,否则不能提交党组(委)会研究。
(3)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在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后,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难认定,问题难追究。因此,必须制定干部推荐、考察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确定各个选拔干部工作环节的责任人和责任内容。由于用人失误产生不良影响或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
(作者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