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河务系统分配制度的主要弊病是平均主义严重
平均主义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大敌,它在工资分配上的主要表现是:劳动差别在收入上没有反映出来,按劳分配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复杂劳动、脑力劳动和简单劳动、体力劳动的收入差距没有拉开,不管其所处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好坏,不论其劳动贡献大小,工资收入都没有很大差别。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科学技术工作作为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和自乘,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些高新技术工作作为复杂劳动,已无法用简单劳动的倍加和自乘来表示和衡量。黄河河务系统要想实现水利现代化,就必须打破平均主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并从分配制度上体现对科技人才的尊重。
然而,黄河河务系统现行分配制度并没有达到这一要求。就拿占主导地位的工资来说,标准工资上体现出来的一些差别,被占工资收入50%以上的大量平均发放的各种津贴和补贴所淹没。从1985年以来,黄河河务系统每次调资都是“论资排辈”,按年限长工资,就连奖金、奖励工资这种本应该是鼓励超额劳动的分配形式,在绝大多数单位也变成了平均发放,人人有份,极大地挫伤了广大知识分子和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也导致了贪污腐败、社会风气的败坏。极少数干部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不满足于现状,违法乱纪,贪赃枉法,给国家和集体都带来了重大损失。最近在黄河河务系统内部出现的几起经济违法案件,就说明此问题。
追究平均主义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https://www.daowen.com)
(1)平均主义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现代工业体系的建立,改变了社会生产方式,但几千年的小农经济,特别是几十年来“左”的思潮在人们思想上形成的积淀,却难以一下子排除,许多人误以为社会主义在分配方面就是实行平均主义,对本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工资差距,缺乏基本的心理承受力,以致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无论是工资分配的宏观决策还是微观行为,都或多或少地要打上平均主义的烙印。
(2)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工资管理也实行高度集中统一体制,黄河河务系统的工资水平、分配方式,都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不仅如此,就是系统内部的分配行为,许多本来可以而且应该在系统内部通过微观调节手段处理好的问题也无权解决。而国家统一定政策、划杠子、论资历、排年限的调资办法,不可能真正反映每一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每一个职工的贡献,其后果则必然加剧平均分配的倾向。
(3)工资结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消费品价格上涨,物价补贴日益增多,而大量的人人有份的各种津贴在职工收入中超出了其应占的比重,本末倒置,使得能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劳动报酬只剩下很小一部分,极大削弱了工资的激励作用,助长了平均主义现象的发展。
(4)劳动计量和考核制度不完善。现行分配制度缺乏科学合理的劳动计量和考核制度。在当今生产的社会化、协作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没有科学合理的考核尺度,很难准确地确定每个劳动者的实际贡献,也就难以合理确定分配的差距,不可避免地要陷入平均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