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农田灌溉合同化
管理
水库灌溉由行政命令转向买方市场后,村集体组织不力与农民迫切需要抗旱用水、新水价接轨与搭车收费、“站着放水”与“跪着要钱”、灌溉比较效益不高与维护社会稳定等矛盾复杂交错,使水管单位处于两难境地。1999年,在灌区村庄,特别是班子瘫痪或软弱的村,根据群众意愿推荐一个或几个责任心强、威信高、信誉好、有一定管理经营能力的人,承包闸门或租赁部分渠道或买断部分水权,与水库成立灌溉合作经济组织,在产权不动、按亩配水、按方收费、明确利润、签订协议的基础上,一边放水,一边收钱,一边返利。密州街道安家铁沟村、朱解镇新安村等4个乡镇18个村采取这种形式,效果较好,水库经济效益较往年增收18%,实现农民、村干部、水管单位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