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策建议

五、对策建议

(1)在执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统一认识,克服部分同志认为养老统筹搞不搞无所谓的思想,而要树立参加养老保险不仅单位可以减少沉重的负担,而且个人养老金将会有更可靠的保障的思想。

(2)珠江委目前从事养老保险工作的人才也比较缺乏。珠江委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全委人员养老保险金的计算、缴纳(可代交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放工作(在有技术条件和基础工作较好的地区,可以将由企业发放转为由银行或者邮电局直接发放),定期向委领导汇报养老保险基金筹措、缴纳、使用及发放情况,同时,定期向全委上下公布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缴纳及个人养老金账户金额等情况。珠江委还应设立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定期与社保局有关人员进行交流,掌握本单位养老金缴费、使用、发放情况;同时,应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3)为消除部分职工对按企业单位方式投保不如按事业单位方式投保的顾虑,建议珠江委对“老人”的退休金以原退休工资为标准予以补足。(https://www.daowen.com)

(4)关于参保时一次性缴纳的补缴费,建议水利部向国家财政提出申请予以解决,以减轻珠江委的实际困难。

(5)珠江委委机关实施养老保险方案后,水利部对珠江委的事业性拨款应维持不变。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国际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