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的费用

1.一次性补缴的费用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省属企业职工应从1994年1月起实施养老保险统筹,否则将不计缴费年限。为了不影响职工离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珠江委须按广东省的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按有关政策,2001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但2001年7月以后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固定职工,其养老保险费可从1994年1月或职工进入本单位之月开始补缴,1993年底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作为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补缴基金以各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各年不同比例计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