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立黄河
管理委员会可以更好地履行流域机构水
行政管理职能
黄河的治理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取综合性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各项措施的合理配置,必须根据黄河治理开发的总体目标,从流域综合治理、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需要,统筹安排,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益。按照国家政府机构的设置,治理开发黄河的各项措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实施。而且,由于各部门的职能不同,治理开发黄河的目标和追求的利益不一样,极易引发部门间的矛盾。因此,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把黄河的事情办好,绝非一个部门能够办得到的。因此,从黄河治理开发的需要,成立更高层次的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和利益调整等问题。在此基础之上,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国家在黄河流域设置的流域管理机构,才能更好地代表国家在流域内行使其水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