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人才开发与教育培训应采取的对策

二、水利人才开发与 教育培训应采取的对策

“十五”期间,水利人才开发与教育培训工作要针对水利部党组确定的新的治水思路,做好人才的吸引、激励、培养和使用等各方面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高各类人才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队伍,为新世纪水利事业发展提供知识和人才保障。

1.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全面实施水利人才战略

(1)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领导干部的政策,逐步实行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同时组织实施“水利领导人才培训工程”,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和轮训制度,继续推行处级以上公务员的任职培训、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制度。“十五”期间,水利系统处级以上公务员要全部轮训一遍。同时分期分批对地方水利厅局长和市、县分管水利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市、县水利局长进行专业理论培训。

(2)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使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每年举办一定数量的高级研讨班,就事关水利科技、经济、管理的重点课题进行研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把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起来,推动继续教育终身化。大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完成好新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进修工作。

(3)管理人才培养。要采取提高素质、强化能力、加强管理、调整结构等措施,有效提高一般公务员、管理干部以及水利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的岗位工作能力和管理技能,鼓励他们通过在职自学、脱产学习等方式,提高学历层次,扩充专业知识,成为管理和技术骨干。对经营管理人员重点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经营管理知识、财税知识、信息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驾驭和管理企业的能力。

(4)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配合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争取在今后五到十年,培养一批具有世界水利科技、管理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师和管理专家和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水利科技竞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管理人才,以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等方面有较高造诣、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的高层次中青年专家。同时加强其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培养青年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协调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和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5)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水利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在水利行业特有工种培养一批代表本工种最高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培养一大批高级技师和技师。到“十五”末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形成覆盖全国的水利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率达100%;各类职业技能人才的比例趋于合理;完成好新补充技术工人的岗位培训工作。

(6)开发西部水利人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与引进人才、智力相结合,采取东西部地区之间开展科技及管理人才相互挂职交流和经验交流等办法,稳步增加人才数量,着力提高人才质量,逐步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规模适当的西部水利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中、东部地区水利部门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到西部地区工作。分期分批开展西部地区水利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水利专业理论培训和西部地区市、县分管水利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水利专业知识培训工作。

(7)水利类专业后备人才的持续供给。加大对高等学校水利学科的扶持力度,积极为举办水利水电类专业的高校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引导高校的水利类专业设置,保证水利类人才的培养规模。支持全国高等学校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教材建设、专业建设、教育质量评估和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强对有关高等学校的指导,努力提高水利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水利类专业后备人才的持续供给。

(8)基层水利人才培养。重视基层水利单位水利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解决基层水利单位人才资源缺乏、职工文化素质偏低的现状。研究制定鼓励水利院校优秀毕业生到水利基层单位工作的优惠政策,使人才到水利基层单位进得去、留得住、用得着。提高基层水利单位现有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水利院校针对水利基层单位职工开展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

2.建立和完善符合时代要求、具有行业特点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1)重组、优化人才教育培训资源。按照《水利部干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行业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重新构建水利行业干部教育培训的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结构布局合理、任务分工明确、能满足行业人才教育培训需要的人才培训基地网络,进一步完善行业人才培养的管理、运行体系。

(2)力争在人才培训政策上有较大突破。以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制度为重点,建立水利人才培训工作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发挥社团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水利院校的联系,发挥其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继续为水利人才教育培训服务。

(3)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水利行业“培训培训者”计划,重点培养一批精通水利、热爱培训、忠诚于水利教育培训事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干部。要舍得抽调得力干部抓教育培训工作,在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保持教育培训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稳定。

(4)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所设施完善、功能较强、能对行业其他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推行水利行业定点培训基地资质管理制度,建立起适应21世纪水利发展需要的新型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

(5)努力实现教育培训信息化、现代化。适应信息化趋势,不断更新教育培训观念,改进培训方式。继续运用电化教育设施和多媒体手段,开展建设“中国水利人才培训网”,大力推进人才教育培训网络化进程,发挥因特网技术在远程培训中的优势,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开放式网络教学。

(6)积极探索国际合作培训新途径。“十五”期间,要在认真组织实施中日合作中国水利人才培训项目的同时,积极拓宽国际合作培训渠道,积极争取更多的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利用外资培训水利人才,加强与国外著名高等院校在人才培训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作者单位: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