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原因的一点认识
2026年01月16日
一、对反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原因的一点认识
从1993年至今,我国反腐败斗争已有9个年头。近3年来,仅中纪委处分、撤职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就有近50人,成克杰、胡长清还掉了脑袋。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以反腐败名义进行的各种监督检查难以计数,但诸多问题依然屡禁不止。这说明腐败问题并非单纯的查处力度、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造成腐败案件仍然高发多发的根源是行政管理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过于集中既扩展了滋生腐败的空间,又削弱了监督机制的效能,从而使腐败行为如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
行政管理权力过于集中,是腐败滋生的症结。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事无巨细,大包大揽。二是对权力缺乏明确有效的法律限制,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事实上的权力无明确限制,纪检、监察作为其权力之下的部门岂敢对他进行监督?按照监督的本质属性,它必须被赋予能足以制衡被监督主体的权力。我们当前的监督机制和职能缺乏独立性,群众监督缺乏操作性,舆论监督缺乏自主性,重视对人的监督而忽视对权力本身的监控。(https://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解决行政管理权力过于集中问题,清除产生腐败的基本条件,减少引发腐败的制度漏洞和培植腐败心理的环境因素,应当成为今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