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与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首先,转换机制。改制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特征就在于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这种制度安排,使由资产产生的诸方面权利处在分离状态,能够保持有效的约束与监督,使诸方面资产权利的掌握及运用,严格受到相应资产责任的制约,从而达到诸方面利益的均衡,彻底改变传统企业的经营机制。
(1)股东会。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的持股人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重大事项决策权、受益分配权、财产处置权。但这些权力又是以不干预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为前提的。
(2)董事会。董事会由公司董事组成,人选由股东推荐、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法人代表机构。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是董事会会议的执行人,也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负责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4)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为保证监督的独立性,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监事。
由此,上述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四个方面,构成了公司结构的主要内容。从产权关系上看,股东会对董事会是信托关系,董事会对总经理是委托授权关系,监事会代表股东对财产的受托人即董事会和总经理实行监督。从职权关系上看,他们相互分离,并有各自不同的职权范围,职责分明。但是,这些权力是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并在不同的方面将多方的利益关系统一起来,形成相互激励、相互制约的利益机制。如此,水利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的部属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股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责权统一、充满活力、适应市场要求与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水利勘察设计管理体制。同时,还能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知识密集的优势,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投资效益服务,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智力服务。优化人才、技术、管理、资产等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设计优化,努力提高企业总体素质,使企业摆脱对政府机构的依附地位,同时也使国家解除对企业的无限责任,形成真正的企业法人制度和市场竞争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