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仑及五月鸟》:《东方杂志》连载的《时谐》系列童话之一,译自牛津大学版Grimm’s  Pop...

3.《罗仑及五月鸟》:《东方杂志》连载的《时谐》系列童话之一,译自牛津 大学版Grimm’s  Popular  Stories

研究表明,格林童话最早的中译可以追溯到1903年周桂笙的《新庵谐译》。在这两卷本的翻译文集中,第二卷收录了至少6篇格林童话。1909—1920年孙毓修等编辑出版的《童话》系列丛书,翻译了至少8篇格林童话。1909—1910年间,《东方杂志》以《时谐》为题连载了一批格林童话。当时其他各种报刊,如《空中语》《礼拜六》《妇女日报》《民众文学》《晨报副刊》等,也零散刊发了一些格林童话。此外还有一些收录格林童话的童话集出版,如黄洁如(经笔者核查,该文所称《童话集》编译者“黄洁如”应为“黄洁”)编译的《童话集》(1922)、赵景深编译的《格列姆童话集》(1922)、王少明编译的《格尔木童话集》(1925)、刘海蓬编译的《德国童话集》(1928),等等。[10]以上这些,构成了格林童话1928年及以前在中国翻译、出版的基本面貌。

根据以上线索,笔者展开逐一查找,终于在《东方杂志》1909年第6期《〈时谐〉目录》中发现了《罗仑及五月鸟》的篇名。根据连载特点,笔者随后顺利地在《东方杂志》1910年第11期上见到了《罗仑及五月鸟》原文。

《东方杂志》上刊载的《时谐》系列作品,总共56篇,分19次连载,分别是1909年的6—13期和1910年的1—4期、6—12期。伍红玉在“格林童话中译版本统计表(1903—1937年)中,标明《时谐》在《东方杂志》上的连载次数仅9次:1909年7—8期,9—12期,1910年1、3、7期。笔者查阅原刊后发现前文统计有误,《东方杂志》连载《时谐》系列作品的期数为:1909年6—13期,1910年1—4期、6—12期,共19次。需要说明的是,1909年确实出版了第13期,该期连载的《时谐》系列作品为《韩赛露及葛律德露》和《金发三茎之硕人》。“格林童话中译版本统计表(1903—1937年)”详见伍红玉:《格林童话的版本演变及其近代中译》,《德国研究》2006年第4期,第67—68页。《时谐》在《小说》栏目之下发表,没有注明作者或译者是谁,也没有注明这些故事的来源,用的是文言文。为此,我们不禁要问,刊登在“小说”栏目之下、不曾注明故事来源的包括《罗仑及五月鸟》在内的56篇《时谐》系列作品,我们如何能够判定其译自格林童话呢?通过大量查阅现代中国童话研究史料,笔者在赵景深的一篇文章中见到了有关《时谐》故事来源的确切答案: 

“……首先我拿《时谐》(商务《说部丛书》第九十二篇,凡两册,完全据牛津大学本的《格林童话集》翻译,共五十六篇,比原文多一篇,这是因为《时谐》的三十六和三十七两篇在原文本是一篇,现在分作两篇,所以多出一篇来。原书名Grimm’s Popular Stories,附有克路轩克图二十二幅,极为名贵,周作人先生在《自己的园地》内曾影印他的《小妖与鞋匠》一图)来寻找与雅科布斯相合的型式……”[11]

这段文字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除了在《东方杂志》连载,《时谐》还出版过合集。笔者找到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时谐》(上、下册)(商务印书馆1913年4月出版,笔者所见为1917年4月出版的第四版,由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译。封面印着 “短篇小说《时谐》”,上、下册连续编页,第193—200页为第五十三篇《罗仑及五月鸟》),确认其内容与《东方杂志》连载的《时谐》完全一致,并且其版权页标明“编译者”为“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时谐》连载时未署名的译者,至此有了明确答案。更为重要的是,赵景深的这段文字明确指出,《时谐》系列故事完全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格林童话集》翻译而来(原书名Grimm’s Popular Stories),之所以牛津大学版五十五篇而《时谐》五十六篇,是由于《时谐》第三十六篇和第三十七篇(即《少年硕人》和《纫工》——笔者注)在原书本是一篇,中国译者将其分作两篇。因此,尽管笔者未能见到牛津大学版的这本Grimm’s Popular Stories,但可以确定的是,《时谐》(自然包括其中的《罗仑及五月鸟》)完全是中国译者据牛津大学版的《格林童话集》翻译的。此外,笔者查到的另一则史料表明,商务印书馆1913年出版的《时谐》(上、下册)是格林童话在中国最早的合集。[赵景深在1921年9月写的《〈格列姆童话集〉序》中指出,当时格林童话在中国的译本“极少”,“至于专集的译本,只有《时谐》”。可见商务印书馆1913年出版的《时谐》(上、下册)是格林童话在中国最早的合集。详见赵景深:《〈格列姆童话集〉序》,赵景深编译:《格列姆童话集》,崇文书局1922年4月10日出版)不过,由于该书书名未标明童话,加上文言译文晦涩、不生动的原因,《时谐》在少儿读者中的传播和阅读受到很大阻碍。(赵景深对《时谐》在少儿读者中的传播受阻问题深表遗憾,他在《〈格列姆童话集〉序》中称,“(《时谐》)书名不标明童话,又是文义深奥,因此儿童每每得不着这书刊,这实在是件憾事!”——赵景深编译:《格列姆童话集》,崇文书局1922年4月10日出版。赵景深还在《童话家格林兄弟传略》中写道,“但是那本书是用文言写的,和儿童不很接近,并且没有标明那是儿童用书,实在是一件缺憾。况且童话的特点,就在于小儿说话一般的文章,现在他用古文腔调说起来,弄得一点生趣也没有了。”——赵景深:《童话家格林兄弟传略》,《晨报》副刊,1922年5月26日]

至此我们可以判定,潘垂统从“专研究儿童文学的朋友”那里获取的《罗仑及五月鸟》确有其文,该文发表于《东方杂志》1910年第11期、又见191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时谐》(下册),由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根据牛津大学版《格林童话集》(原书名Grimm’s Popular Stories)中译而来。笔者的上述考证,确证了目前我国电影史著述关于《飞行鞋》文学原著的三种“定论”,即根据格林童话中《罗仑》和《五月鸟》两篇改编、根据德国童话集《罗仑》中的《五月鸟》改编、根据格林童话《五月花》等改编,都是错误的。

找到了潘垂统自称的童话原著《罗仑及五月鸟》原文,我们的考证似乎可以结束了。然而,当笔者读完《罗仑及五月鸟》全文,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罗仑及五月鸟》与电影《飞行鞋》的故事可谓大相径庭,电影《飞行鞋》实际改编所依据的童话原著,很可能另有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