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说”真的是“误识”吗?

二、中国儿童 文学“古已有之说”真的是“误识”吗?

探源溯流,朱自强先生认定“中国古代没有儿童文学”的观点最早出现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后以专著形式出版。在该专著附录部分,我们可以读到多位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给予此观点的充分肯定乃至盛赞,如孙中田教授写道:“认为儿童文学是一个历史概念,因此,它只有‘现代’而没有‘古代’。本文以诸多实例悖反了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的见解。”吴福辉研究员写道:“我觉得最有分量的突破是:中国儿童文学不是‘古已有之’,是只有‘现代’,没有‘古代’的。”郭铁成研究员也肯定作者“提出了儿童文学只有‘现代’没有‘古代’的新观点”。关德富研究员说该文“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令人钦佩的理论勇气匡正了学界对儿童文学的许多误识”,至于都是哪些“误识”,他未明言。刘中树教授的表述则极为清晰,“富有创见地提出中国儿童文学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产物,以纠正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的文学史误识”。[3] [4]

然而,众多专家的一致肯定,亦未必就足以论定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说”为“文学史误识”。下面,我们不妨具体考察一下朱自强先生是如何论证其上述观点的。在新近以教材形式出版的《儿童文学概论》(以下简称《概论》)中,与其论文专著的出版相隔近10年后,朱先生仍不改初衷地坚持认为,“从文学历史学、文学社会学的观点看,儿童文学是‘现代’文学。我在‘现代’一词上加引号,是为了强调儿童文学只有‘现代’,没有‘古代’。”[4]  [5]28-30在他的“中国儿童文学”等同于“中国现代儿童文学”这一主论点下,他又将其分为两个分论点,同时简化了他博士学位论文中的相关阐述,其论证思路因而更显简洁清晰。我们不妨依次考察《概论》中这两个分论点的论证过程。

首先,朱自强先生认为儿童与儿童文学都是“历史的概念”。若统而言之,这样说大致没有错。不过我们还须谨记一点:“儿童”这一概念是多维度的,儿童是自然人、社会人、文化人、游戏的人、不确定的人等多维度的统一体,并非仅有一个历史概念。因此,若设定儿童的“历史概念”为立论原点,理应慎之又慎。当然朱先生也承认,从有人类那一天起便有了儿童,但是同时他又认为在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里,儿童并不能作为“儿童”而存在。想必在这里,朱先生指的是儿童的完全独立性长期以来未被成人世界所认可。这的确是事实。接着他不无崇敬地提到儿童的“被发现”,是西方进入现代化社会后才完成的划时代创举。他强调,没有现代社会对“人”的发现,就不会有“儿童”的发现,而没有“儿童的发现”为前提,“为儿童的儿童文学”就不可能产生,“因此,儿童文学只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结论之得出宛似顺理成章,其实未必经得住推敲。且不论儿童,单说“人”,既然“人”也是现代社会才被“发现”的,那么按照朱先生的逻辑推论,“人”的文学也只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既如此,“中国古代文学”同样不存在。然则自《诗经》《楚辞》以降的中国历代文学又算什么呢?朱先生似也意识到自己这段推演在逻辑上的矛盾处,所以赶紧在后面加了一句补救式说明,“它与一般文学不同,它没有古代而只有现代。”这句话当然不可能令我们满意,因为我们特别想知道的是:为什么它(儿童文学)与一般文学不同?这不同又究竟体现于何处?但是朱先生并未对此正面作答,相反,接下来他用了个假设句,意在警示我们认清“古已有之说”的严重后果:“如果说儿童文学有古代,是抹杀了儿童文学发生、发展的独特规律,这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姑不论认可儿童文学有古代,到底干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何事,朱先生这段话的关键显然是在他所谓儿童文学的“独特规律”,但这规律究竟是何样规律?跟他处理之前的“不同”一样,于此他只字未提。

再看朱先生的第二分论点:古代民间文学并不就是儿童文学,“民间创作的口头儿童文学”这一概念难以成立。他打比方说,民间文学存活于口头讲述中,如翩翩起舞于花丛的蝴蝶;笔之于书,则好似蝴蝶被制成了标本。这的确是部分实情,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文字记载对民间文学的传承有弊亦有利。因此,这一比喻似乎推导不出什么必然结论来,至少推导不出记录到纸上的民间文学就是死文学,或干脆不是文学。毕竟,作家文学“生”于纸、“长”于纸,但我们并未因此就将其比拟为“标本”。更贴切的比喻或许是“睡美人”,书上的文字符号,无论是民间文学还是作家文学,都须我们用想象、用期待、用潜在或前在的生活与阅读经验,施以“深情一吻”,使之“复活”,在想象中复活,或在真实情景中再现。笔录于书的《诗经·国风》《西洲曲》《木兰辞》《敕勒歌》《孔雀东南飞》等中国古代民间歌谣,迄今依然鲜活于民族记忆中,就是明证。关键是朱先生随后的一番话,他接着说道,如果回到民间文学的本真存在状态去考察儿童与民间文学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那些混迹于听讲故事的大人堆中的儿童并没有被当作儿童对待,他们所接受的信息和成人并无区别。显然无可否认存在这样的情况,我本人就有过类似的儿时记忆。但同时我想说,另一种情况也定然存在——长辈面对面地给孩子讲故事。同样无可否认,彼时,那孩子就是特殊的、唯一的听众,故事的内容及讲故事的方式,可能就是以他/她为本位而展开,会充分地考虑到他/她的接受能力,照顾到他/她的个人偏好,会根据他/她的年龄、性别、性情等具体情况而做微妙的调适。讲故事如此,就童谣来说,这样的时刻必然更多。试想自古以来,为人母者在慰抚孩子时,有几个没给小宝贝哼唱过催眠曲、哄耍歌呢?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几乎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她那个孩子一定是被她当作天地间最美妙的存在,“小宝贝,冰糖加玫瑰;小宝贝,桂花加小枣”。晚清传教士、美国学者何德兰搜集出版的《孺子歌图》(中英对照本,1900年初版于纽约)中的这首老北京儿歌,就恰切传递出中国传统家庭中那种亲子共乐的温馨、甜蜜氛围,特别是父母对小孩的呵护、专注之情。类似这样的歌谣,以及歌谣中呈现的这般情境,谁又能准确地知道究竟在多少个孩子身上复演了多少个世纪?而这和儿童“历史的概念”实在并无多少关系,和中国古代成人社会的“三纲五常”之类似乎也没有多少关系。更不用说,还有儿童无拘无束的群戏群歌,那本就是他们“分内事”,他们无非是“自个儿玩自个儿的”。彼时,他们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和发言权。如果我们承认这样一些时刻普遍而悠久的存在,那么至少可以肯定,无论哪朝哪代,在这样的时刻,中国儿童是“自在自为”的,他们于彼时所唱念的歌谣,十之八九称得上真正的儿童文学。

朱先生接下来还特别强调了一点:民间文学要成为儿童文学,一定要经过现代转化。在我看来,这个“一定”也值得打问号。即以朱先生所举《格林童话》为例,事实上,《格林童话》中的许多故事,在当初仅是多种异文之一种或不同异文的合并文本,所谓见仁见智,其被搜集、被合并,有着很大的偶然性,未必就是最佳。跟散落于民间的诸多异文相比,真有必要把它们抬到那么高的位置吗?反正我个人对此存疑。况且《格林童话》本身也并非仅有一种版本,而是前后出了七版,格林兄弟每次修改的意图均较复杂。[6] 可以说,其修改既未必一版好过一版,亦未必全是为儿童着想,更未必所收所改皆适合儿童阅读。同样道理,未入格林兄弟“法眼”者,其对孩子的营养价值也不见得铁定就比《格林童话》差。总之我以为,就民间文学成为儿童文学而言,现代转化固然重要,却“不一定”是必需。仍以民间童谣论,它们靠口传心授,鲜活于一代代孩子口头、心头,和现代转化又有多少关系呢?不止如此,我们或许还应该听听美国民俗学家阿兰·邓迪斯的郑重提醒:“我们最好记住,童话首先是一种口头形式。由此看来,任何书面的异文都是可疑的。”[7] 请注意,这里他所针对的正是朱先生所谓“经过现代转化”的《格林童话》。朱先生又强调说,民间文学和儿童文学是两个概念,这固然没错,但这并不表明二者间没有重合部分,至少民间童谣、童话显然同时又是儿童文学。最奇怪的是,朱先生之前明明表示,民间文学一经成为印刷品,就成了“干枯的标本”,但是在这里,他对同样成为印刷品的《格林童话》却又不吝赞美之辞,并认为唯有经过如此这般点石成金式的“现代转化”,民间文学才有资格一跃而升级为儿童文学。

在对两大分论点论证完毕后,朱先生特别补充并强调了“最后一点”:面对中国儿童文学的产生这一重大文学史事件,研究者不能采取细部孤证的做法。他举例说,也就是不能在这儿找一两首适合儿童阅读的古诗如《咏鹅》,或者在那儿找一两篇适合儿童阅读的古文如《促织》,“就惊呼发现了儿童文学”,“中国儿童文学绝不是在上述那些平平常常的日子里,零零碎碎、孤立而偶然地诞生出来的”。他这番话是针对王泉根“古已有之说”的例证而言的,但查阅王文,你会发现该文对中国古代儿童文学的划分其实很清晰:一是民间口头的儿童文学,一是作家笔下的儿童文学,并特别声明,前者颇多,后者甚少。可见,王文的重点在民间口头儿童文学部分,但朱先生却无视王文在韵语类民间口头儿童文学中列举的我认为是最能说明问题的中国古代童谣资料,反而抓住《咏鹅》《促织》这样一些王文已然言明为数甚少的古代作家儿童文学作品,作为中国儿童文学“古已有之说”犯了细部孤证之弊的把柄,这种做法未免有点避重就轻。并且,朱先生似乎忘了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中国古代,儿童接受儿童文学的途径,主要不是通过阅读,而是口传心授。

在最后陈词中,朱自强先生板上钉钉地总结道:西方社会也好,中国社会也好,如果没有童年概念的产生(或曰假设),儿童文学是不会产生的。我以为,他这几句话再好不过地揭示出他上述某些观点之所以不能令人信服的根由所在——盖因他的那些观点,不是“从古代文学现象的实际出发”(王泉根先生语),不是从活蹦乱跳的儿童存在出发,而主要是从特定概念出发所做的推演。并且,当不能自圆其说时,他不仅没有适时调整概念,反而不惜采取了削足适履的办法,故此才会产生上述一些矛盾和偏颇吧。倘若进一步考察,我们还会发现,他其实恰恰是落入了他奉为出发点与方法论的“发现儿童”这一“概念的陷阱”中。换言之,朱先生过于执迷西方的“儿童发现说”了。但他似乎忘了,这所谓的“发现”本质上是一种强调和唤醒,是吁请成人世界充分尊重儿童的独立性以及童年存在的独特价值,其初衷决非用以否定此前的一切事实,甚至连此前儿童与儿童文学的真实存在也一并抹杀。“我没有发现你,你就不存在”,又或者,“你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尊重,你就不存在”。倘然如此,应该叫“发明”才对。过分执着于此种“儿童发现说”的危险还在于,最终可能导致如下后果:以尊重儿童的名义贬低儿童。尽管我相信朱自强先生的本意决非如此,然而事实很不幸恰恰就给了人这样的感觉:你看他不就是在低看古代儿童么?他想当然地认为,古代中国儿童在未被“发现”前,处在“父为子纲”封建伦理观的压迫下,个个均是少年老成的“小大人”,甚或过着小猫小狗般的非人生活,可怜悲惨,有名无实,存在相当于不存在。总之一句话,这样的倒霉孩子是不可能享受到儿童文学的精美大餐的。朱先生之前说到“假设”童年,我以为这倒是实情,他的确是在“假设”童年,且是居高临下、踞今俯古地“假设”。朱先生却似乎忘了,儿童永远是鲜活的,并不依赖我们的“假设”而存在,古代的孩子也跟今天的孩子一样贪吃、贪玩,好奇、好动,爱唱、爱跳。无他,这是人之子的天性、共性,这是每个儿童与生俱来的“本能的缪斯”[5]在悄然而必然地苏醒。更不必说,总会有心怀深爱者想为他们而歌,为之口传心授古老的故事和谣曲;又或者,孩子们干脆自行创作。总之,他们会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歌唱与戏耍,哪怕这机会不多,光阴有限;而如果这些得不到满足和实现,他们也会偷偷地巧妙地予以反抗,如通过篡改子曰诗云、创作恶搞童谣的方式。如果这一切都还算不上“儿童文学”,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才配称“儿童文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