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疗规律
湿热病系新感温病,故其治疗应以祛邪为基本原则,体现在具体治法上则以祛湿、清热为大法。湿热病后期易耗气伤阳,耗阴动血,且在整个疾病过程中也要注意人体的正气,故扶正也是治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祛湿:病变初起,多为湿重于热证。治疗以祛湿为主,使湿去热孤,则邪自消。根据湿阻的部位不同而有开上、畅中、渗下之异,非只邪在中焦才用此法,对此头脑中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气化湿亦化”,这三种方法的共同目的就是流通气机,恢复气化功能,因湿邪为病的主要病机就是湿阻气机。
(2)开上:即开宣肺气,宣通气滞,使郁遏于肌表,肺卫之湿邪随之而散,亦即“气化湿亦化”之理。多用杏仁、豆豉、藿香之类。
(3)畅中:即温运中焦。太阴湿土易生湿受湿,而湿为阴邪,遇寒则凝,遇热则行,故多用燥湿、理气、芳化之品,使湿去脾健,气机通畅,驱逐秽浊之邪,多用半夏、厚朴、陈皮之品。且要注意虽需用温运之药,但不可过用温燥,以防助热或伤阴,且剂量宜小。
(4)渗下:即淡渗利湿。湿为阴邪,易趋阴位,湿热流注于下则清浊不分,浊以分利为治,且古人云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从而达到渗湿于热下,使湿热分离。适用于一切湿邪为患之病,多用茯苓、猪苓、滑石、通草之属,且这些药中许多本身就可以清热利湿,一物两用。临床上这三个方面常配合应用。在湿热病的治疗过程中,始终贯穿着畅达三焦、恢复气化、分解湿热之理。
(5)清热:在正确运用化湿药的同时,必须配伍清热药。而且湿热病邪在气分热重于湿或邪入营血的情况下,则要以清热药为主。
(6)轻清气热:温邪在上焦者用之,宜辛寒清气,选用轻清灵动之品配入化湿方中,如三仁汤之用菊花、竹叶、连翘之品。(https://www.daowen.com)
(7)苦寒清泄:适用于湿热病热邪偏盛或湿热并重者。即选用黄连、黄芩等苦寒清热、燥湿之品以清泄热邪。
(8)苦寒攻下:多用于湿热之邪与积滞交结于肠道者,多用承气之类,但应注意需轻法频下,中病即止,不可恣意妄攻,以防伤正。
(9)咸寒清热:此类药物多用于湿热之邪化燥,内陷心包或传入营血分,常配伍开窍救阴或凉血解毒之品,该类药物有犀角、羚羊角等。
(10)扶正:该法不仅适用于湿热病后期,在整个温热病过程中都要注意运用该法。但主要还是用于善后调理,以脾胃为主,兼顾肾脏。因肾为先天,脾为后天,四时疾病,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则死,湿热病病位以脾胃为中心,受害尤甚,故养护脾胃的重要性尤为突出。但扶正又要考虑到湿热余邪未尽,若燥湿则易伤阴,救阴又易助湿,左右难于着手,故在临证中还须细审脉证,正确运用该法。
综上所述,湿热病证总的演变规律是:由表入里,由浅入深,始上焦再中焦后下焦,先卫气后营血,以卫气营血为纲,病变主要时期以三焦为目。以留恋气分为主要表现,在气分时变证虽多,但以脾胃为中心。其治疗则不外祛湿、清热、扶正。故其书内容虽博,辨证论治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甘肃中医》,1997年第10卷第4期)